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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刺史和州牧的区别:1,先是官秩,刺史是两千石{或者叫“真两千石”——太守也是两千石},牧是中两千石,比两千石高一级{比两千石低一级的叫“比两千石”};2,州中有刺史就没有州牧,反之亦然,州刺史在本州晋升为州牧是很常见的;3,刺史是州的常设官,但州牧不是,所以不一定每个州刺史都能晋升为州牧;4,通常在用兵频繁的地区设置州牧,这样来看,州牧是握有比州刺史更强的军事权。需要补充的是,尽管州牧的职权比州刺史强化了,但太守的职权并没有弱化,太守的地位仍然和州牧差不多——和州刺史比几乎完全相同,和州牧比大致相同,因此太守应相当于现在的省长一职,实际上刺史的品级还比太守低的,刺史只是一个州的巡访官,刺史
官名。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秦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察院御史(监察御史)。汉初省,旋复置。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武帝元封初,废诸郡监察御史。继之,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巡行郡县,以"六条"(见该条)问事。然《汉官典职仪》于六条条文之下,又概括为"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对地方政事,实无所不包。刺史秩六百石。所察之对象则为二千石之太守。武帝之意,以为断进之士勇于任事,故用低级官监察高官。刺史可乘传奏事,总隶于御史中丞。成帝绥和元年(前8),罢部刺史,置州牧,秩亦二千石,哀帝一度复旧制,不久又为州牧。东汉建武十八年(42),依旧制再改为刺史,但只设十二人,州一人,余一州隶司隶校尉,变西汉刺史无固定治所为各有驻地;奏事可遣计吏代行,不复自往。东汉刺史权力逐渐扩大。诏书常云:"刺史、二千石",又常有派刺史领兵作战之事,刺史奏闻之事不必经三公委派掾吏按验,郡守、县令对之颇为忌惮,甚至有因畏刺史而解印弃官之事。灵帝中平五年(188),刘焉谓四方多事,原因在刺史权轻。遂改部分资深刺史为牧。刺使实际已为一州军政的长吏、太守的上级,州郡两级制随之形成。魏、晋刺史有领兵、单车之别,单车即不领兵之意。领兵刺史四品,单车同学史五品。领兵刺史多加将军号,任重者称使持节都督(某某等州)诸军事(任一州的刺史,同时都督数州甚至十数州军事),次为"假节都督(某某等州)诸军事",又次为使持节。西晋统一初,曾停止刺史加将军号。西晋末天下大乱,乃仍旧。南北朝沿袭,惟昆魏道武帝时不同,州有三刺史,包括皇室一人。隋文帝撤销郡,州长官除雍州牧外,均为刺名。炀帝改州为郡,改刺史为太守。又设司隶台,掌巡察,有刺史十四人,为司隶大夫属员,正六品,任巡察各地之职,其地位品秩,均与汉武帝时的部刺史相同,旋罢,唐改良改郡为州,以太守为刺史。玄宗又改州为郡,以刺史为太守。肃宗再复旧制。隋、唐州郡相同;刺史太守亦同。宋以朝臣出知州(或府)事,所任即隋、唐刺史之职。欧阳修撰《丰乐亭记》,自称刺史;撰《醉翁亭记》,又自称太守,盖刺史与太守早无区别。宋官制另有刺史,作为虚衔,任者并不赴任。元以后刺史之名废。清人用作知州的别称。
就是观察地方政治,监察太守.后面权利越来越大.变成地方割据势力
官名。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秦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察院御史(监察御史)。汉初省,旋复置。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武帝元封初,废诸郡监察御史。继之,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巡行郡县,以"六条"(见该条)问事。然《汉官典职仪》于六条条文之下,又概括为"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对地方政事,实无所不包。刺史秩六百石。所察之对象则为二千石之太守。武帝之意,以为断进之士勇于任事,故用低级官监察高官。刺史可乘传奏事,总隶于御史中丞。成帝绥和元年(前8),罢部刺史,置州牧,秩亦二千石,哀帝一度复旧制,不久又为州牧。东汉建武十八年(42),依旧制再改为刺史,但只设十二人,州一人,余一州隶司隶校尉,变西汉刺史无固定治所为各有驻地;奏事可遣计吏代行,不复自往。东汉刺史权力逐渐扩大。诏书常云:"刺史、二千石",又常有派刺史领兵作战之事,刺史奏闻之事不必经三公委派掾吏按验,郡守、县令对之颇为忌惮,甚至有因畏刺史而解印弃官之事。灵帝中平五年(188),刘焉谓四方多事,原因在刺史权轻。遂改部分资深刺史为牧。刺使实际已为一州军政的长吏、太守的上级,州郡两级制随之形成。魏、晋刺史有领兵、单车之别,单车即不领兵之意。领兵刺史四品,单车同学史五品。领兵刺史多加将军号,任重者称使持节都督(某某等州)诸军事(任一州的刺史,同时都督数州甚至十数州军事),次为"假节都督(某某等州)诸军事",又次为使持节。西晋统一初,曾停止刺史加将军号。西晋末天下大乱,乃仍旧。南北朝沿袭,惟昆魏道武帝时不同,州有三刺史,包括皇室一人。隋文帝撤销郡,州长官除雍州牧外,均为刺名。炀帝改州为郡,改刺史为太守。又设司隶台,掌巡察,有刺史十四人,为司隶大夫属员,正六品,任巡察各地之职,其地位品秩,均与汉武帝时的部刺史相同,旋罢,唐改良改郡为州,以太守为刺史。玄宗又改州为郡,以刺史为太守。肃宗再复旧制。隋、唐州郡相同;刺史太守亦同。宋以朝臣出知州(或府)事,所任即隋、唐刺史之职。欧阳修撰《丰乐亭记》,自称刺史;撰《醉翁亭记》,又自称太守,盖刺史与太守早无区别。宋官制另有刺史,作为虚衔,任者并不赴任。元以后刺史之名废。清人用作知州的别称。
就是观察地方政治,监察太守.后面权利越来越大.变成地方割据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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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级别上说,相当于现在的省、部长,从辖区面积来说,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市长,不同的是现在的地方政府是没有军权的,汉代的郡守是有军权的,当然动用这些军队必须得到皇帝授权。
太守负责辖区内的军政事务,主要的属官有;“尉”(后称“都尉”)专门负责军事事务,前汉始终设有此职,后汉除了特定的关键地区,不再设此官职;“监”,掌管刑罚,汉代始终未设;再有就是“长史”类似于现在的秘书、办公室主任之类的辅佐之管。
太守负责辖区内的军政事务,主要的属官有;“尉”(后称“都尉”)专门负责军事事务,前汉始终设有此职,后汉除了特定的关键地区,不再设此官职;“监”,掌管刑罚,汉代始终未设;再有就是“长史”类似于现在的秘书、办公室主任之类的辅佐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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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的太守是五品或以上的官员,受皇帝任命,其权利大小包括一个都城的政治,军事,人事,治安以及其他,无所不至.但是都城大的太守受到皇帝的表彰也就大,比如大都市徐州,邺,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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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级别上说,相当于现在的省、部长,从辖区面积来说,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市长,不同的是现在的地方政府是没有军权的,汉代的郡守是有军权的,当然动用这些军队必须得到皇帝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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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于现在的省长。对辖下的军队等部门都有调度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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