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能不能转学?怎样才能转学?
有搬家,但户口簿地址无变更。如何转学?
我是汕头的,原来住龙湖现在住金平。
学校实在太远了,回原来那个公立没可能。
希望就读金平公立学校,理由OK么?教育局能接受么?
额,钱吗?
我接受吧。
关键是多少的问题啊?
大家估计下,让我有个底- - 展开
可以转学,以山西省为例,转学要符合以下情况:
1、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下同)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或外来务工人员务工地跨省、市、县发生变化确需转学的;
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并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或务工所在地学校就学。
2、办理转学手续须提供《山西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转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户籍迁移证明、家长工作调动证明等)。已在当地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还须提供省级学业水平考试证明。跨省转入、转出的,还须符合其他相关省份学籍管理有关规定。
转学审批过程在网上完成。由父母或监护人向转入或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由接受申请学校同意并签章,并上传学校 盖章后的转学申请电子影像件;经双方学校负责人审签并经双方学籍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
转学成功后,由转入学校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
3、中小学转学执行同级互转的原则,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原则上学期中不能转学,毕业年级不能转学。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4、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商定。
5、转入、转出学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审核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一个月内办结。
转学相关条例规定:
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
第七条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学籍基础信息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
第九条 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
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第二十七条 学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
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八、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百度百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2020-03-10 · 百度知道合伙人官方认证企业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1.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区县跨学区、乡(镇)迁移。
2.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不含省辖市内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
3.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中小学生申请转学流程:
提出申请→转出学校给转学联系表→持联系表到转入学校确认→转出学校持相关手续表到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完成转。
本市内转学流程:
学生在市内转学,学生家长应持变动后的户口登记卡或有关证明向原校申请。
原校同意后,学生家长填写好原校发给的“转学联系表”,原校在表上签署同意转出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学生家长持该表和户口登记卡或有关证明到户口迁入地区管片学校联系申请。
接收学校若同意,须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转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学生家长将该表送回原校,原校将相关手续送至教育局审核。
审核通过,学生持转学证明到接收学校就读。
外地学生迁入本市流程:
学生家长持原校开出的转学证明和学生本、本市居住证等到负责接收学生户口所在地区转学生的学校联系申请。经学校同意,即可转入该校就读。
本市学生转往外地流程:
学生家长向原校递交书面申请,并向原校出示户口迁移证明。原校同意,即可为学生开具转学证明。
凡是跨省转学的学生,必须提供原学校出具的全国统一学籍号,否则新学校将无法办理转学手续。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转学流程中每一个环节的处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因家长或监护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手续的,学籍管理员有权依据相关规定驳回转学申请。
办理转学所需材料:
1.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3.转学证明(须经转出地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4.转学材料(成绩单、学籍卡等)到相关学区内学校申请办理转学手续
5.学生转出本市,也需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转学完成后,学籍卡片和健康卡片由原校交学生转入学校,同时学籍卡上的地址也必须完成变更。
如果实在不想在现在读的学校读书,可以考虑转学,只要把手续全部办理完成。
2017-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