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法律人员帮忙解答一下。谢谢了。
你好我想问下。房子婚前我们共同付的首付。房子婚前只写了男方的名字。我们前几天去公正处做了公证。公正员让们写了一份夫妻协议约定。约定内容:双方婚前共同首付购买买了一套位于哪...
你好我想问下。房子婚前我们共同付的首付。房子婚前只写了男方的名字。我们前几天去公正处做了公证。公正员让们写了一份夫妻协议约定。约定内容:双方婚前共同首付购买买了一套位于哪里哪里的房子。现在双方约定该房屋的按揭余款双方共同偿还。该房屋的所有权及首付为共同所有。作为夫妻婚后财产。
请问这样的公正有效吗?房产证没有加名字?这样的公正。房屋是否一人一半。各占50%?
想问下。如果老公背着我把这套房子卖了?我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万一。离婚。这个公正书是否可以保证我的合法权益?谢谢了。因为房子首付是双方一起付的。所以问下。麻烦律师解答下。谢谢]]
按揭的房屋房产局加不了名字的? 展开
请问这样的公正有效吗?房产证没有加名字?这样的公正。房屋是否一人一半。各占50%?
想问下。如果老公背着我把这套房子卖了?我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万一。离婚。这个公正书是否可以保证我的合法权益?谢谢了。因为房子首付是双方一起付的。所以问下。麻烦律师解答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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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可以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按份共有,也可以约定共同共有。夫妻双方申请房屋共同共有公证,无法律禁止规定,同时如果没有胁迫、欺诈一方的原因,该公证就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您的说法,你们约定的是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在分割共有物(房屋)的时候,一般按照对半分取,但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一方有过错或者有其他损害对方的行为的,也可能会根据双方过错和承担的义务(比如孩子抚养)等情况来综合判断房屋最后归谁所有或者一方为另一方补偿一定的价款,这种情况下就不对等。
另外您说的出卖房屋一事完全有可能,不过现在出卖房屋房管局一般要求夫妻双方都到场且都签字,不论房产证登记的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但是不排除一方找假对象,造假文件,因此出卖风险是有,但是不是很大。要想万无一失,那你就拿着公证书去申请共有登记。
根据您的说法,你们约定的是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在分割共有物(房屋)的时候,一般按照对半分取,但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一方有过错或者有其他损害对方的行为的,也可能会根据双方过错和承担的义务(比如孩子抚养)等情况来综合判断房屋最后归谁所有或者一方为另一方补偿一定的价款,这种情况下就不对等。
另外您说的出卖房屋一事完全有可能,不过现在出卖房屋房管局一般要求夫妻双方都到场且都签字,不论房产证登记的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但是不排除一方找假对象,造假文件,因此出卖风险是有,但是不是很大。要想万无一失,那你就拿着公证书去申请共有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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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有效,有了公证文件就可以证明,即使没有你的名字,将来离婚析产的时候,也是双方各占一半,包括还没有缴纳完的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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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是有效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女方来说仍然是有风险的,因为房产证的共有权人为空白,那么就难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哪一天男方偷偷将房子卖了,你是追不回来的,只能向男方要求分割卖方款。为了能够直接主张权利以及表明共有权人身份,还是添加名字最好。
至于是否各占一半产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无特殊约定,那么就是各占一半。所以你们直接约定各占一半也是有效的。
至于是否各占一半产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无特殊约定,那么就是各占一半。所以你们直接约定各占一半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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