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
在确定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准予扣除的项目除了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理、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理、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理修缮费用(最高以800元为限/月);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①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修理修缮费用-800元②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1-20%)注: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扩展资料
出租用于居住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4%;
印花税=租金收入*0.1%;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0%;
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
营业税=租金收入*3%;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
出租用于经营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12%;
印花税=租金收入*0.1%;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0%;
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
营业税=租金收入*5%;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个人财产租赁收入,要按照其收入额的一定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个人租赁收入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一种从价税。那
从节税的角度考虑,出租人的这种做法是不足取的。因为,较高的租金收入要支付较多的个人所得税,而且,出租人还要承担三费的开支,这样的出租人最终获得的税后纯收入就会相应减少很多。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租赁收入
租车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
在确定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准予扣除的项目除了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理、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理、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理修缮费用(最高以800元为限/月);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①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修理修缮费用-800元
②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1-20%)
注: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