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回答
展开全部
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
建镇的条件在不同国家各有不同规定;在同一国家,对不同地区和在不同发展阶段都有相应规定。中国建制镇自北魏开始逐步形成,经过调整时期,衰落时期,恢复时期,发展时期。按照建镇标准,搞好规划,合理布局,使小城镇建设真正起到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和经济发展的作用。
发展: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镇的设置缺乏统一规定,镇建制过多。到1954年底,全境设有5400个镇,其中人口2000以下的920个,人口2000—5000的2302个,人口5000—10000的1373个,人口10000—50000的784个,人口50000以上的21个。
1955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设置市、镇建制的决定》,明确了设镇标准。1975年和1978年的两部宪法均废除乡建制,而保留了镇建制。
展开全部
建制镇即“设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不含县城关镇。在中国,“镇”的名称最初出现于公元4世纪北魏时代,是小型军事据点。到宋代商品经济发达,镇成为商业和手工业较集中、县以下的市镇地方行政建制。建镇的条件在不同国家各有不同规定;在同一国家,对不同地区和在不同发展阶段都有相应规定。新中国成立以来设镇标准变动过3次。1984年起新规定的建镇基本条件是:县级政府所在地和非农业人口占全乡总人口10%以上、其绝对数超过2000人的乡政府驻地,并允许各省(自治区)根据实际状况对建镇条件作适当调整,中国学术界认为,设镇(建制镇)的具体标准为:聚居常住人口在2500人以上,其中非农业人口不低于70%。
参考资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237463.htm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