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300字关于动物的作文快急用。。。

淡墨飘香456
2011-01-25 · TA获得超过3067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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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 鹿 王

15 岁,对于鹿类来说,似乎已经到了生命的尽头。

几个月前,鹿王哈克就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肌肉开始松弛,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在草原上自由自在地尽情蹦跶跳跃了;它的牙齿开始松动,连咀嚼鲜嫩的草叶都相当困难。然而,它不甘心像其他一些衰老的鹿那样,在奔跑的路上,或者在吃草当儿,突然“咕笃”一声倒在地上,普普通通地死去。

哈克是一头勇敢非凡的鹿王。它智慧出众,曾经身强力壮,它统治了尕玛儿草原的鹿群长达8 年之久。有哪头鹿不尊重它?不钦佩它?但是哈克的生命之火就快要燃到尽头了,它希望自己死的时候,能给鹿群留下一点永远值得纪念的东西。它希望自己生命的最后一抹火焰,能给鹿群增添一点光采。

四个月前,尕玛儿草原上出现了一匹凶恶的老狼,给鹿群带来了灾难。

每隔10 天左右,老狼必然冲击一次鹿群,咬死幼鹿或者老鹿。葬身狼腹的鹿已经有14 头了。鹿王哈克率领着鹿群四处躲避,但老狼像幽灵一样紧紧跟踪着鹿群。鹿群仿佛成了老狼的俘虏营、屠宰场,食品库。它可以随心所欲提取猎物,杀戮处置!

鹿王哈克受不了这种侮辱。

一种神圣的使命感,驱使鹿王作出一个非凡的决定:临死之前要与老狼决一死故,它要消灭祸根,为鹿群除害!

哈克一直没有把自己的想法传递给鹿群,甚至连它最宠爱的母鹿艾莉也不知道。要让一只鹿和一头狼面对面较量,简直是异想天开。再说哈克也不像从前那样有劲了,它要消灭狼,没有一头鹿会相信,除非它发疯了。鹿王自己也没有任何取胜的把握,说不定第一回合就会被狼咬断喉管。它不愿死后让同类嘲笑它不自量力。它要悄悄地干。

可是,鹿王哈克做梦也没有想到,就在它寻思怎样对付老狼,实施为鹿群除害的计划时,杰米会跳出来向它挑衅。

杰米是一匹大公鹿,它身躯魁伟、体格健壮,在鹿群里常争强好胜。也许它看出老鹿王已经衰弱了,于是它想推翻哈克的统治,自立为王。

一天黄昏,正当鹿群在臭水塘边,按地位的高低和等级的卑尊,有秩序地排队饮水时,排在队伍后面的杰米,突然奔到队列最前面。美丽的母鹿艾莉正在一块莲花形的石头上低头饮水,杰米伸出粉红色的舌头,去吻艾莉的面颊。艾莉是鹿王哈克最宠爱的妻子,它愤怒地拒绝了杰米的吻。杰米并不死心,又把舌头伸向艾莉的胸脯,艾莉急急地呼救起来。

鹿王哈克感到震惊。这无疑是一切挑衅中最严重的挑衅了!杰米的卑鄙举动就连普通的公鹿也无法容忍,岂止鹿王!整个鹿群骚动起来。哈克咆哮着奔了过去。

杰米退到臭水塘边一块空旷平坦的砂砾地里。这是理想的格斗场。它前肢微微弯曲,后肢挺得笔直,勾着脑袋,亮出八叉大角,摆出一副气势汹汹的打架斗殴姿势。

慌乱的鹿群散开围成了一个圆圈,它们紧张地观望着。面对气势汹汹的杰米,鹿王哈克突然觉得一阵悲凉。老狼的血腥恐怖笼罩着鹿群,死亡的阴影一天天逼近,杰米竟然还有心思争夺王位。要知道,窝里斗只能加快整个鹿群的灭亡啊。

哈克和杰米互相对峙着,这将是一场恶斗。老鹿王相信,运用自己的智慧、经验和精妙绝伦的挑眼绝招,是一定能打败杰米的。但那匹该死的老狼,还等着自己去拼呢。眼下杰米年轻力壮,极有可能恶斗百十回合,才见分晓。

然而,它毕竟老了,这场恶斗会耗尽它最后一把力气,它将再也没有力量去对付老狼了。

想到这里,老鹿王冷静下来。这时,杰米瞪着血红的眼睛,恶狠狠地向它冲来。就在杰米的八叉大角即将和鹿王琥珀色鹿角相撞的一瞬间,鹿王突然掉转头,向后面逃避开了。

整个鹿群呦呦鸣叫,老鹿王哈克害怕了,它逃跑了,鹿群开始向新鹿王杰米欢呼。

哈克极其痛苦地度过了七天。

它丢失了王位,丢失了鹿群对它的敬重,它的地位发生了由天上落到地上的大转变。每当鹿群找到一片新草地,只有等所有的鹿都吃完了嫩草,才轮到它啃一点枯黄的草根;每次饮水,只有当别的鹿喝饱了,它才能享受几口早被鹿群踏成泥浆汤的臭水,走路时,它只能走在队伍最后头,那是最危险,最容易遭野兽袭击的位置,睡觉也只能睡在鹿群最外围,任凭寒风夜雾吹刮在身上。最不堪忍受的是自己的爱妻又投进了杰米的怀抱,成为新鹿王的娇妻。

哈克的心在流血..为了解除鹿群的生存危机,自己放弃了荣华富贵,含辱蒙羞,不就是为了杀死老狼吗?可谁又能理解它的一片苦心呢?连最心爱的艾莉都背叛了它。

哈克突然觉得自己错了,它是天底下最可怜的傻瓜和笨蛋!它要还击,它要夺回王位!

哈克将磨得无比锋利的琥珀色鹿角对准杰米的眼睛,一步步朝它逼近。

它要挑瞎杰米的眼睛,重新登上王位,它完全有把握成功。

可是,它的心突然一阵刀割般的痛楚。它仿佛看见已葬身狼腹的母鹿安娜哀怨的眼睛。为了虚荣的王位,为了轻佻的艾莉,难道能放弃自己的理想,眼睁睁看着整个鹿群毁灭?

不,不不——

就在琥珀色的锋利鹿角快刺到杰米眼睑时,哈克再一次临阵退缩了。它扭转身向后逃,它的屁股被杰米的八叉大角挑破了,鲜血直流。哈克再一次忍住了。

它等待着老狼的出现。

第八天,老狼又来了。

鹿群开始惊慌逃命,杰米跑得最快。哈克没有逃,它仁立在草地上,迎面对着老狼。哈克放弃了王位,忍受了屈辱,等的就是今天的较量。

老狼龇牙咧嘴朝哈克逼近。

哈克望着尚未逃远的鹿群,撇开四蹄朝一条山谷逃去。它想把老狼引进山谷、远离鹿群,它可以悄悄地干掉老狼。一旦自己身亡,而鹿群也可以在茫无天际的草原上,跑得更远一些。

这是一条死路,进了山谷,三面都是绝壁,无处可以逃生。背山一战,只能激起自己的勇气。哈克很满意自己的选择。

老狼并不理解哈克的意图,它紧追不舍。当哈克逃进山谷停下来时,老狼张牙舞爪,向哈克扑来。

哈克竭力躲避着,它用锋利的鹿角阻挡着老狼凶狠的进攻。哈克毕竟老了,动作有些笨拙,它防着左翼,老狼已经扑到右侧。它刚顾着前面,老狼已蹿到它身后。它不但一次也没用鹿角刺中老狼,应而背脊、脖部和后肢都被老狼的爪子撕开十几条血痕。它只能左右摇晃着角架、护住脖子,不让老狼咬着致命的喉管。

突然,老狼长嚎一声,纵身一跃,扑到哈克背上,爪子像铁钉似的钉进鹿皮和肌肤。哈克拼命地跳跃颠簸,它想把老狼从背上颠下来。猛地,它的臀部一阵剧疼,鹿皮被狼牙咬破。肌肉正被狼牙咀嚼,碧绿的草地上洒下一串鲜血。哈克发疯般地狂蹦乱跳,可是没用,老狼的牙已经啃到了它的后腿骨,发出嘎嘎的响声。

哈克一阵昏眩。它忍住剧疼,观察周围的地形。只见左侧不远有一片密匝匝的灌木丛,荆棘纵横,毒藤纠缠,毒藤上布满了一根根鱼钩似的倒刺。

于是,它向灌木丛奔去。老狼被颠下来,“咕咚”一声栽下地,痛得一阵呻吟。

哈克遍体鳞伤,失血过多,就要支持不住了。它知道不能硬拼,得想个办法。

它瞅准右面绝壁前有一道一尺来高的石坎,它朝着那里退却。老狼绕到左侧咬住了哈克的左后腿。哈克哀鸣一声,瘫倒在石坎边。它的喉管、脸颊和四蹄正好埋进石坎和地面形成的夹角里。那是一个老狼无法咬到的死角。

它侧身躺在地上,鹿角向外。

老狼扑到哈克身上,咬肚皮,咬肩胛,咬后颈窝..哈克忍住火辣辣的疼痛,四肢不停地抽搐着,弯曲到一个最佳角度,紧紧蹬在石坎上,老狼在哈克身上乱咬了一通,便叼住它的后颈窝,想把它拖离石坎,这样才能咬它的喉管。哈克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它感觉到鹿角碰触到了狼头,碰触到了柔软的狼腰。于是,它憋足劲,弯曲的四肢狠命在石坎上一蹬,脑袋向上一仰,只听见“嗤”的一声,锋利的鹿角已刺进湿热的狼腹,又粘又绸的狼血漫流出来。老狼一声惨叫,想跳开,但已经来不及了。哈克迅速站起,鹿角挑着老狼,冲到绝壁下,把老狼抵在岩石上。鹿角深深地扎进狼腹,狼血喷涌而出。哈克一只眼睛被狼爪抠瞎了,一只耳朵被狼牙撕掉了,脸上血肉模糊,可是它丝毫不松动,死死地抵着老狼。老狼的身体无法动弹,四足乱抓,凄声长嚎。

终于,老狼的叫声越来越弱,最后停止了嚎叫,停止了扑咬,慢慢垂下脑袋,整个身体也瘫软下来。

哈克欣喜若狂。它战胜了恶狼!自己还活着!哈克从狼腰里抽出鹿角。

恶狼倒在地下,肠子断成两截。哈克引颈长啸:“哟——哟哟——”,它想告诉鹿群,恶狼是可以战胜的!

突然,哈克的脖子一阵巨痛,紧接着“咔嚓”一声,哈克的喉管被狼牙咬断了,狡猾的老狼趁着还有最后一口气,挣扎跃起,一口咬断了哈克的喉管。

哈克犯了轻敌的错误,老狼刚才是装死啊。狼腹虽破,狼肠已断,但它只要还有一口气,它还会以死相拼的。哈克后悔已经晚了。它无力站立,浑身瘫软,四肢一曲,倒了下去。

静静的山谷里,两具僵硬的尸体倒在血泊中:一个是老狼,一个是老鹿王哈克。

小金鱼
昨天,爸爸给我买了两条小金鱼,我非常高兴,从此我就是它们的小主人了。我把其中一条泛金又泛红的小金鱼叫"晶晶",我把另一条红白相间的金鱼叫"花花"。
它们都长着一双又大又圆而且鼓鼓的水灵灵的眼睛,像一个小玻璃球。它们的嘴还不时地一张一合。"花花"比"晶晶"的颜色五彩缤纷,银白色的肚皮,鲜红色的头,金色的尾巴,确实炫丽多彩。可是"晶晶"的尾巴却比"花花"的迷人。它特别大,只要游动,尾巴便像柳枝一样的迷人左右摇动,非常优美。真应该说是各有千秋吧!
刚开始,两条小金鱼相互不认识,它们一个在西边,一个在东边,过着孤独的生活。可是过了一天,它们俩就逐渐成为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每次都在一起说话、吃饭、睡觉、玩耍,遇到危险也一起躲避。
这两条小鱼既胆小又机灵、我只要伸头看一下它们,它们就会慌忙地逃窜,一会游上游下,可是却怎么也摸不着,我费了好大心机和眼力才抚摸不着,我费了好大心机和眼力才抚摸了它们几下。 本想给它们一些温暖,但摸完之后它们又慌又忙地逃走了。你说它们胆小不胆小。
小金鱼,你们快快长大吧!祝你们在这里生活得愉快!

淘气的小猫
叔叔家有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猫。它身穿雪白的衣服,尖尖的耳朵,眼睛亮晶晶的像两颗绿宝石,尾巴长长的,神气极了。

一天,小猫看见地上有个毛线球,觉得很新奇。于是,它伸出爪子轻拨毛线球,毛线球就滚了起来,小猫越玩越带劲。看小猫那认真的表情,好像在想:“看你往哪里跑,我一定要抓住你!”小猫紧追不舍,最后,毛线球越滚越小,散成了一堆线。小猫怎么想也不明白:为什么毛线球追着追着就没了呢?小猫抖抖爪子,看着一地的毛线,无可奈何地走了。
小松鼠 [/b]

今天,我高高兴兴地回家看见两只可爱的小松鼠。他们那玲珑的小面孔镶着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和三角形的小耳朵。他俩全身黑黑的,,但有几条白色花纹。他俩一个叫奇奇,一个叫菁菁。

小松鼠吃饭时很有趣,他们总是上半身坐着,把食物拿在手中,送近嘴中。吃玉米时,他们可是手脚并用把玉米粒拿下来一粒一粒慢慢吃,还只吃肉不吃皮。并且他们这吃一点那吃一点,真是猴子搬包谷的写照。小松鼠睡觉时就更有趣了,他们一个像小狗一样躺着一个像小刺猬一样卷着。你走过去只要发出一点声音他们便会立即醒来。“他们警惕性真高!”我总是这样对妈妈说。妈妈总是回答说“因为大自然是一个适者生存的地方。小松鼠如果不提高警惕那就会被吃掉的。”“那小松鼠不是不能睡好觉?真是好可怜!”妈妈总是淡淡一笑。

不久以后,因为我的失误菁菁悄悄的跑了。只留下了奇奇。他每天都蹲在那儿吃得也非常少,就呆呆的等在那儿。“真希望菁菁能回来!”“你知道为什么菁菁会跑?”妈妈笑着问我。“因为我的大意。”“错了,是因为菁菁需要自由,想要自由。”

几天过后,我轻轻拉开笼门。奇奇逗留了一会儿就跑了。妈妈走过来看着我,我笑着说:“奇奇也需要自由。”

[b]伟大的爱 [/b]

蜘蛛吐丝在他的生命中除了捕猎以外还有一个重大的意义,那就是生命的延续。
非洲有一种红蜘蛛用粘粘的蛛丝严严实实的裹成一个卵包。母蜘蛛整日守护着卵包,等待着小蜘蛛的诞生。大约一个月后,卵包裂开了一个小口子,小蜘蛛一只只爬出来。这些小蜘蛛一出生就要吃东西。母蜘蛛产下十几粒食物团,足够小蜘蛛吃三天。三天后,小蜘蛛长大了许多,就开始第一次脱皮。这时母蜘蛛用她的蛛线把小蜘蛛聚拢在一起,然后趴在小蜘蛛上面。饥饿的小蜘蛛骚动着争先恐后的爬到母蜘蛛的身上,开始有点犹豫,可不知哪只小蜘蛛先咬下一口,母亲的皮被咬破了,其他的兄弟姐妹闻到血腥味,纷纷咬象母亲。一会儿,母亲的身体就被儿女爬满,每个儿女都有一根尖锐的吸管上百根吸管刺穿母亲的表皮,捅入母亲的身体。母亲一动不动,任凭一百余个儿女吮吸着自己体内的液体,一次又一次把他们喂饱。母蜘蛛的身体,足够让小蜘蛛吃上四天。四天后,小蜘蛛长大又长大了一些,而母蜘蛛已经被吃光了。母蜘蛛不但喂饱了自己的儿女而且他用自己的汁液唤醒了儿女的捕猎天性。母蜘蛛心甘情愿的充当了儿女的第一个猎物。儿女在吃母亲的过程中学会了捕猎只有这样,小蜘蛛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

人们知道母蜘蛛吃掉雄性蜘蛛,也说她是‘黑寡妇’。但人们不知道母蜘蛛吃雄性蜘蛛不仅是为了给自身补充营养而且是为了即将要出生的小蜘蛛。我想雄性蜘蛛和母蜘蛛都知道这一点,他们是为了儿女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当母蜘蛛吃掉雄性蜘蛛时又是何尝的痛苦。

蜘蛛与蜘蛛之间有着动物界罕见的伟大的爱。

[b]小公鸡[/b]

我很喜欢我家的那只喔喔叫的小公鸡。它的头上长着像火把一样的冠子。背上的羽毛像穿着深红闪亮的外衣。腹部的羽毛像套了件金黄色的衬衫。一双透亮灵活的眼睛和一张尖尖的嘴,再配上最引人注目的那五颜六色的大尾巴,显得既美丽又威武。

小公鸡早上起来就站在坪台上“喔喔”地使劲叫,催人们快快起床。
平时,小公鸡还是捉虫子的能手呢!尽管有些小虫十分机敏,但只要它动一下,就逃不过小公鸡的眼睛。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一条小虫子刚刚从树下的草丛中爬出来散步,就让小公鸡发现了。只见小公鸡飞快地跑到树下,用它那尖利细长的嘴巴,一下子就把小虫子捉住了,就这样一条条小虫子都成了小公鸡的美餐。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看见小公鸡在院子里的大树下扒食吃,就连忙放下书包,抓了一把米撒在地上让它吃。小公鸡正吃得欢,不知谁家的一只大公鸡过来和小公鸡抢米吃。这下可把小公鸡惹火了,就扑过去和那只大公鸡打起架来。大公鸡猛地扑过来了,小公鸡沉着应战,身子一缩,躲过了大公鸡的一招。然后,它立刻转到大公鸡的后边,冷不防地向上一蹿,蹦到大公鸡的背上对着它的冠子猛啄,啄得大公鸡的冠子直流血。大公鸡疼得逃跑了。小公鸡胜利了,它昂头挺胸。瞧,一副得意神气的样子,真讨人喜欢。

我格外喜欢这只美丽、可爱的小公鸡。
[b]
小白猪[/b]

我家养了两头小白猪。它们全身雪白,一对大耳朵像两把有力的扇子,忽上忽下不停地扇动;鼻子长长的,一对圆圆的鼻孔,像两个小山洞;鼻子下面藏着个大嘴巴,不仔细看,真不会发现鼻子下面还有张嘴;鼻子上面有一双让人捉摸不透的小眼睛,满脸的皱纹,实在不怎么好看。

农忙时,妈妈下地干活,让我在家喂它们。我把猪圈门打开,把调好的食料放在猪圈门口,馋嘴的小猪鼻子尖极了,香味早被它们嗅到了,还没等我把猪食倒在食盆里,它们就一拥而上,把满满的一盆猪食给拱洒了。猪食溅到我脸上、裤腿儿上、褂子上,气得我顺手拿起棍子想揍它们。可刚举起棍子,它们就“嗷嗷”地叫起来,似乎在向我求饶。看着它们那可怜的样子,我又不忍心让棍子落下去了。

小白猪渐渐长大了,更暴露出了它们的本性--贪吃、贪睡。每当妈妈喂它们时,它们便狼吞虎咽,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还不停地发出哼哼声。吃饱了,就挺着滚圆的大肚子,用脚把土扒到身子底下,倒头就呼呼地睡起来。

小猪刚来我家时总惹人生气。或许是因为环境陌生的缘故,它们一次又一次勇敢地翻越猪圈往外跑,可是大门插得死死的,怎么也不能超越第二道防线跑出去。过了一两天,它们也就老实了,找个水窝,用嘴拱啊拱,然后躺在里面,还不停地弄得泥水飞溅,当然小白猪也就变成小泥猪了。家中的人不管它们在院子里如何折腾,只要它们不往外跑,就谢天谢地了。
有时候,它们又让人哭笑不得。一天上午,爸爸要垫猪圈,就把它俩赶到院子里。它俩刚从猪圈里出来,就满院子撒欢儿,吓得几只母鸡满院惊飞,“咯咯”地叫。再看它俩,什么也不顾,好像终于得到自由似的,又好像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一会儿到炭堆里去乱拱,弄得灰头灰脸的,一会儿又拱拱小树、弄弄花草。一上午,整个院子被折腾得不成样子。可能是折腾累了吧,晌午,它们好不容易趴在暖和的地方呼呼睡起了大觉。

我家的小白猪虽然贪吃贪睡又淘气,但我仍然十分喜欢它们,因为它们给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b]可爱的孔雀[/b]

每当听到“金孔雀,展翅飞,七彩花衣映朝辉……”的歌词时,我真想看看孔雀。盼望的一天终于来到了。4月26日,老师带我们到动物园去,我真高兴!

说来可真巧,同学们用花手帕在空中摆来摆去,孔雀真的开屏了。只见一只花孔雀把尾巴抖得哗哗响,那漂亮的尾巴就像仙女手中的彩扇,慢慢散开,又像透亮的珍珠撒在它身上,非常美丽。尾巴一开屏,鲜艳夺目,五光十色,使人眼花缭乱。那些像桃形的花纹,外面一圈是灰色的,第二圈是浅蓝色的,最后一圈是宝石蓝的,还带点暗红色的,真漂亮。它可神气了,昂着头,挺着胸脯,来回转着,炫耀自己的美丽。
另一只白孔雀毫不示弱,连忙散开像一把白纱伞似的尾巴,上面还有淡淡的花纹。顿时,那只花孔雀不转了,两只孔雀面对面站着,一动不动,原来它们在比美。花孔雀抖抖头上的翎毛,又抖抖美丽的尾巴。白孔雀也抖了抖头上的翎毛和美丽的尾巴。比得正得意时,一只雌孔雀在食盆里吃起了食物。花孔雀在一旁围着食盆打转转,急得直跺脚,白孔雀好像胜利了似的,满意地合上了它那美丽的尾巴。它跳上枝头,蓬松的尾巴在阳光下异常好看。
我们一进动物园,立即来到孔雀馆,大家都被一只只美丽的孔雀吸引住了。
孔雀头上有几根彩色的翎毛,一抖起来,那翎毛轻轻颤动,惹人喜爱。它有一对凤眼,尖尖的嘴,细长的脖子,上面长着像鱼鳞花纹一样的羽毛。这些羽毛蓝里透绿,油光油光的,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显得更加美丽。

老师带我们离开了孔雀馆,但我对孔雀的印象很深。晚上,我梦见一只白色的孔雀飞到我的身旁,我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它那美丽的尾巴……

[b]蚂蚁[/b]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流血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b]关于猫[/b]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黄色,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

猫吃的是杂食,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
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老鼠被迫得丧魂落魄,很少能逃脱厄运。
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会捉老鼠的猫是不大叫的。当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猫还有随身携带的探测器--胡须。别小看猫的漂亮胡须,很灵敏,一般等于自身胸围的最大长度,所以,猫是否能深入洞穴,只要胡须量一量洞口就知道。
猫还有一个绝招:骨头软,能在半空自觉翻身,所以,即使它在高楼失足,也摔不死,总是四足先落地,晃晃脑袋,耸耸身子,舔舔脚掌,伸个懒腰,又若无其事地踱开了方步。
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
它的耳朵很灵活,能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也能及时辨出。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
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咪呜--”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像母鸡生了鸡蛋会“咯咯”叫那样,逮住老鼠的猫会发出“呜----”的叫声,表示快乐,显示胜利。猫,应该得到人们保护和宠爱。

忽然,小猫好像发现了新大陆。原来,它又找到了玩耍的新目标:放在叔叔书桌上的一瓶墨水。小猫跳上书桌,一边绕着墨水瓶转来转去,一边目不转睛盯着墨水瓶,好像在想:这是什么玩意儿?它好奇地用爪子碰了碰墨水瓶,墨水瓶移动了一点。小猫觉得还不过瘾,就扑了上去。“砰”地一声,墨水到处流淌。小猫觉得大事不妙,吓得“喵”地一声,撒腿就跑。叔叔刚好看见了,他哭也不是,笑也不是。

小猫真淘气啊!

点评:小作者对小动物观察认真细致,把小猫的样子、动作、神态、心理活动写得栩栩如生,突出了小猫淘气的特点。
前几天,爸爸带回了二十来只可爱的螃蟹。

螃蟹有我半个巴掌大,外壳除了腹部以外都呈青绿色,好像披着一件翠绿的罩衣。它那硬梆梆的身子,活像穿了一身盔甲。看,那一对粗壮的蟹钳,似乎摆起“拳击”的架势。呀,那八条步足,每条都由七个小节组成,像八条细长的“七节棍”。尖端的一节呈爪状,其余各节的形状如扁棒或短柱形。步足上还长着一些细毛,给这副威风的模样,添上了几分气势。

别看它样子笨拙,活动起来可灵活了。螃蟹是横着走路的,走起路来像个横冲直撞的醉汉,难怪有句歌谣:“横冲直撞真糟糕”呢!那些家伙还作起了自己的“热身运动”。有的竟当起了“运动员”,学起了“举重”,大钳子一张一合。它们的运动“细胞”可真够活跃的。

更有趣的是它们觅食的样子。我们把食物丢进盆里,一只“馋猫”用它那八条步足灵活地抬起、落下,沙沙作响。它用蟹钳当筷子美食了一餐。

尤为让我喜爱的是那只碗口大的螃蟹。呵,它正吐着泡沫,瞪着眼睛,举着“大钳”好像在严阵以待,随时准备着和“侵犯者”厮打。我用小竹棍一捅它的壳,它将“大钳”往水里一搅便逃走了。

爸爸带回的螃蟹真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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