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经县级公安机关开具《刻制公章准许证明》,需要办理手续如下:
1、以吉林省为例,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规范》第二十条:刻制公章应当经县级公安机关开具《刻制公章准许证明》,《刻制公章准许证明》上需加盖县级公安机关公章。
2、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规范》第二十一条:开具《刻制公章准许证明》应当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即县级公安机关仅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划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刻制公章的申请。开具《刻制公章准许证明》为即办件。
3、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规范》第二十三条:企业申请刻制公章的,按照下列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一)新成立的国内企业须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个体、私营小商店、餐厅、经营部、加工厂等,须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负责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外资(含中外合资)企业须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有关部门批文原件及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者护照等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企业单位申请刻制分支机构、部门章、各类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需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单位方可申请),须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者相关成立文件或者批复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者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刻制法定代表人名章须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报关专用章须持海关出具的介绍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申请刻制印章的单位或个人自审批之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公章,由《刻制公章准许证明》开具单位监督销毁。
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换用新印章等更换原有印章,需持本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经公安机关备案后,持公安机关开具的销毁证明,方可更换原有印章。原有印章统一交公安机关销毁。更换原有印章需在印鉴信息变更卡上加盖新、旧印鉴图像,并加以注明。
公章丢失的,由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人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该公章作废,登报三天后,无任何疑义的,凭作废声明原件及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公章丢失说明材料办理准刻手续。
发票专用章需要到税务局备案,在实际刻章过程中,主要看当地税务局的要求
一般来说,如果当独税务局有指定,你只能到指定的地方刻章
如果税务局没有指定,你自己找刻章的地方刻一个即可
刻章一般需要的资料: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自己找的地方刻章,一般没有强制要求的,你公司名称别弄错了就行
另外,按照税务总局规定,现在的发票专用章全国统一格式,开具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以前还可以盖财务章),你到刻章的地方跟他们说,现在都知道格式的,具体如下:
发票专用章尺寸规定:
一、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30(mm);
二、边宽1mm;
三、中间为税号, 18位阿拉伯数字字高3.7mm,字宽1.3mm,18位阿拉伯数字总宽度26mm(字体为Arial);
四、税号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4.2mm,环排角度(夹角)210-260度,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0.5mm(字体为仿宋体);
五、税号下横排“发票专用章”文字字高4.6mm,字宽3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4.2mm(字体为仿宋体);
六、发票专用章下横排号码字高2.2mm,字宽1.7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号码顶端距离10mm(字体为Arial),不需编号时可省去此横排号码。
你现在的情况,先到当地税务局问问有没有指定的刻章点,然后再决定怎么刻章
刻好章之后,办理发票领购薄的时候在税务局预留印模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