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怎样的重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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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民主制度的重建与完善
“文革”结束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得以恢复,各级人大和人民政协重新召开。1982年,中共确立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协制度进一步完善。
②立法工作
从1979年开始,全国人大加紧全面立法工作。1982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中国在立法方面取得巨大成就,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包括民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民主政治建设趋于制度化、法律化,为依法治国奠定了重要基础。
③基层民主的扩大
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基层民主,改变了过去由上级政府任命村委会干部的做法,推进农村的民主制度建设。各地在普遍推行村民自治、民主选举的过程中,创造性地发展了各种村民选举制度。
“文革”结束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得以恢复,各级人大和人民政协重新召开。1982年,中共确立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协制度进一步完善。
②立法工作
从1979年开始,全国人大加紧全面立法工作。1982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中国在立法方面取得巨大成就,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包括民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民主政治建设趋于制度化、法律化,为依法治国奠定了重要基础。
③基层民主的扩大
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基层民主,改变了过去由上级政府任命村委会干部的做法,推进农村的民主制度建设。各地在普遍推行村民自治、民主选举的过程中,创造性地发展了各种村民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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