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是否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家人?
立案后不需要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没有这样的程序。
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存在有碍侦查的情形的可以延后。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的程序
当一个人触犯刑法,也就是犯罪后,往往会受到刑法的惩罚,在犯罪分子受到惩罚前会经过一定的程序,即为刑事诉讼该程序,而所谓刑事诉讼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1、立案
当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一般会对案情进行审查,这一过程我们称之为立案。
2、侦查
刑事侦查是侦查机关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査获犯罪人及在侦査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
3、审查起诉
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以后,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在这一阶段,检察院会对《起诉意见书》以及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调查核实其他证据。
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对案件作进一步侦查时,可以决定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4、审判阶段
刑事审判是整个诉讼过程的核心阶段。法院在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会公开开庭审理。
5、执行判决
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刑事诉讼法
法律明确规定需要通知的情形有两个
1,拘留
2,逮捕
一个人被拘留或者逮捕后,决定拘留或逮捕他的那个部门(可能是公安、检察院或者法院)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他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
立案后绝对不需要通知嫌犯及其家人,你用稍微脑子想想也能想明白啊,立案标准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比如看见一个人死了,只要通过初步勘验确认这不是自杀,那肯定就是他杀或者事故,打到立案标准,这时就要立案了。
可是是谁干的呢?这是立案之后的工作,通过搜集证据,侦查勘验,达到“有证据证明某某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标准时,才可以逮捕嫌犯。
也就是说,立案在先,逮捕在后,这中间是有空当的,也就是侦查部门的侦查期,如果一立案立刻通知嫌犯,那不是等于告诉嫌犯“赶快跑,再不跑就被抓了”么!!?哪有这么办案的~~~?
所以,明确答复你,立案后绝对不需要通知嫌犯及其家人!拘留或逮捕后才需要!
2011-01-27
参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