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和我解除合同,我是慢性病该得到多少补偿?

我与公司的合同是2013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现在我有慢性肾炎至今还没有修过病假。而公司因为客观原因取消我所处于的岗位,开除我。请问我可以拿到最多多少的补偿... 我与公司的合同是2013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现在我有慢性肾炎至今还没有修过病假。而公司因为客观原因取消我所处于的岗位,开除我。请问我可以拿到最多多少的补偿,详细的补偿是什么?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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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郎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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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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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可以帮你。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因此,单位因为你患病而解除合同,不符合上述第三款的规定。

另外,经济补偿的问题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此,你可以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获得补偿金。

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不成,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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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气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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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6-10-22 · 关注我不会让你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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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和用人单位签订了二年的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要以你有病为由,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其行为是违法的,你完全可以拒绝,并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继续由用人单位履行合同。

  如果你了同意离职,因用人单位过错,你可以得到双倍的工资补偿,即本人三个月的工资补偿。

  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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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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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病治好了,公司是正常运作的话,会按法规(劳动法)补偿。如遇不好的公司它想咋都行。慢性肾炎可以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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