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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式都成立;只有甲分解最彻底,丁并没有将因伤分解完成(还带有多项式加号),乙分解毕后还可从后面的括号内提出来一个 x,而丙则则是抽提 x 过了头;一般认为甲分解正确、丁做法错误,也可以认可乙的分解过程,不赞同丙的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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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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