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玛共和国研究欧洲法制史最有名的历史学家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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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里克.韦茨(Eric Weitz),美国历史学家兼作家埃里克.韦茨(Eric Weitz)对此自有答案。
魏玛共和国【自称国号为‘德意志共和国’】(德语:Weimarer Republik)是形容1919年至1933年期间统治德国的共和政体之历史名词。由于共和国的宪法(一般称之为《魏玛宪法》)是在魏玛召开的国民议会上通过的,因此这个共和政府被称为魏玛共和国。共和国于德意志帝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败后成立。虽然共和国废除帝制,但仍然保留以前的正式国名德意志国家或德意志帝国(Deutsches Reich)。魏玛共和国之名词,是后世历史学家的称呼,从来不是共和国的官方名字。魏玛宪法共和是德国历史上第一次走向共和的尝试,于德国十一月革命后而生,因希特勒及纳粹党在1933年上台执政而结束。虽然1919年的魏玛共和宪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在法律上仍然有效,但纳粹党政府在1933年采取的一体化政策已经彻底破坏了共和国的民主制度,所以魏玛共和国在1933年已经名存实亡。
魏玛共和国【自称国号为‘德意志共和国’】(德语:Weimarer Republik)是形容1919年至1933年期间统治德国的共和政体之历史名词。由于共和国的宪法(一般称之为《魏玛宪法》)是在魏玛召开的国民议会上通过的,因此这个共和政府被称为魏玛共和国。共和国于德意志帝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败后成立。虽然共和国废除帝制,但仍然保留以前的正式国名德意志国家或德意志帝国(Deutsches Reich)。魏玛共和国之名词,是后世历史学家的称呼,从来不是共和国的官方名字。魏玛宪法共和是德国历史上第一次走向共和的尝试,于德国十一月革命后而生,因希特勒及纳粹党在1933年上台执政而结束。虽然1919年的魏玛共和宪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在法律上仍然有效,但纳粹党政府在1933年采取的一体化政策已经彻底破坏了共和国的民主制度,所以魏玛共和国在1933年已经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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