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医院的疏散宽度有没有要求?什么规范?第几条?
高层建筑/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m),医院病房楼/1.30,居住建筑/1.10,其它建筑/1.20。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其中的第6章规定如下:
每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各层人数不相等时,其总宽度可分段计算,下层疏散楼梯总宽度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表 6.2.9的规定。
高层建筑/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m),医院病房楼/1.30,居住建筑/1.10,其它建筑/1.20。
扩展资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功能、火灾危险性和扑救难易程度等进行了分类。以该分类为基础,本规范分别在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灭火设施等方面对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以实现保障建筑消防安全与保证工程建设和提高投资效益的统一。
除对各类建筑的疏散宽度要求以外,各类民用建筑的总高度要求如下:
1.各类民用建筑底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规范规定的疏散宽度指标计算确定。楼梯按每层人数计算总宽,下层楼梯宽度及首层外门(上部人员亦使用)总宽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计算。
地下建筑中上层楼梯宽度及首层外门(上部人员亦使用)总宽应按其下层人数最多一层计算。
2.影剧院类和体育馆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宽度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5.3.16-1/2的百人指标计算确定。影剧院类观众厅每个疏散门平均通过人数不应超过250人,总人数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门平均通过人数不超过400人。体育馆观众厅每个疏散门平均通过人数不超过400-700人。
3.商店等其他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各类宽度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5.3.17-1/2及其他条文的百人指标和人地指标计算和折算确定。其中特别处:娱乐场所设在(半)地下室,其各类宽度不小于1.0m/通过100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第2.2.6条 病房的前后间距应满足日照要求,且不宜小于12m 。门诊、急诊,住院应分别设置出入口。在门诊、急诊和住院主要入口处,必须有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及雨棚。如设坡道时,坡度不得大于1/10。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贴邻。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65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应大于0.16m。主楼梯和疏散楼梯的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
扩展资料:
医院建筑除须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外,还须注意:
(1)新建的大、中型医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二级;小型医院不应低于三级。
(2)在建筑布局上,医院的职工宿舍和食堂,应同病房分开。
(3)在原有砖木结构的房屋内,设置安装国内外生产的贵重医疗器械,如CT检查仪、X光机等,必须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同其他部位分开。
(4)根据病员自身活动能力差,在紧急疏散时需要他人协助。这一特点,医院的楼梯、通道等安全疏散设施必须比其他单位的建筑更加宽敞。在楼梯、通道上不得堆放物品,须经常保持畅通,以便在发生火灾时抢救和疏散人员。
第2.2.6条 病房的前后间距应满足日照要求,且不宜小于12m 一、门诊、急诊,住院应分别设置出入口。
二、在门诊、急诊和住院主要入口处,必须有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及雨棚。如设坡道时,坡度不得大于1/10。
三、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贴邻
二、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65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应大于0.16m. 三、主楼梯和疏散楼梯的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
医院的一般防火要求 1、 建筑与安全的疏散
医院建筑除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外,还须注意: 1)新建的大、中型医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二级;小型医院不应低于三级。 2)在建筑布局上,医院的职工宿舍和食堂,应同病房分开。
3)在按有砖木结构的房屋内,设置安装国内外生产的贵重医疗器械,如CT检查仪、X光机等,必须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同其他部位分开。
4)根据病员自身活动能力差,在紧急疏散时需要他人协助这一特点,医院的楼梯、通道等安全疏散设施必须比其他单位的建筑更加宽敞。在楼梯、通道上不得堆放物品,须经常保持畅通,以便在发生火灾时抢救和疏散人员。 2、电器设备和消防设施
1)安装电器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范要求合理安装,电工应定期对电器设备、开关、线路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不准乱拉临时电线。
2)治疗用的红外线、频谱等电加热器械、不可靠近窗帘、被褥等可燃物,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用后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3)医院的放射科、病理科、手术室、药库、药房、变、配电室等各部门,均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4)高层医院,须参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安装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以及防排烟设备,防火门,防火卷帘,消火栓等防火和灭火设施,以加强自防自救的能力。 3、明火管理
1)医院内要严格控制火种,病房、门诊室、检查治疗室、药房等处均禁止吸烟。
2)取暖用的火炉应统一定点,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火炉、烟管的设置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处理污染的药棉、绷带以及手术后的遗弃物等的焚烧炉,须选择安全地点设置,专人管理,死亡病人换下的衣物要及时清理,不可堆积在太平间;病人家属按旧习俗烧纸悼念亡人,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严加劝阻。由此而引起的火灾,在一些地方屡有发生,不能不引起重视。
⑵托儿所、幼儿园不宜设置在地下人防工程内,其室外要保持道路畅通,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米;不准搭建临时易燃简易建筑。
⑶托儿所、幼儿园的安全疏散出口应有2个以上,并且托儿所、幼儿园内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①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当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耐火等级是一二级建筑时为25米,三级建筑时为20米;②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当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耐火等级是一二级建筑时为20米,三级建筑时为15米。此外,托儿所、幼儿园用于安全疏散的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等;楼梯间内宜有天然采光,不应有影响安全疏散的凸出部分或凸出物。
⑷托儿所、幼儿园的室外疏散楼梯和每层出口平台,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并且在楼梯和出口平台内严禁存放物品,以保证通道畅通。安全疏散用的楼梯和疏散走道上的阶梯,不能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但当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超过10°,且离扶手25厘米处的踏步深度超过22厘米时可不考虑这一限制。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安全疏散用门不能采用吊门和拉门,并严禁使用转门;疏散用门应向安全疏散方向开启。
⑸在托儿所、幼儿园中开展消防知识教育。结合儿童特点,将消防安全疏散及有关的标志配以图画来形象表示,在日常的教育中融入一些用火、用电的基本知识和辨识疏散标志的训练;有条件的托儿所、幼儿园也可以结合儿童游戏方式进行安全疏散演练,通过儿童直接参与和潜移默化的方式,让儿童接受消防教育并具有一些初浅的消防实践经验。
⑹托儿所、幼儿园应与当地消防部门共同制定应急方案。包括:疏散、灭火等,使老师、保育员和所有工作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并保持定期进行演练。
每100人需要疏散楼梯宽度为:0.75/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