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无证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罚呢?会不会连累车主
对驾驶人员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对驾驶员进行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和罚款2000元的处罚。
对车主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对把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的车主处以暂扣驾照、罚款2000元的处罚。
拓展资料:
无证驾驶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有其中之一的均可认定为无证驾驶):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可参考下面的“准驾车型及代号”表格进行对照),作无证驾驶处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驾驶证已过期失效,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4)的情况);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对驾驶人员的处罚:进行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和罚款2000元的处罚。
对车主的处罚:对把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的车主处以暂扣驾照、罚款2000元的处罚。
扩展资料: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3)特别声明: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a)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b)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c)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1)、(2)的情形处理。对于没车又借到车出了车祸的按犯罪处理。
1. 对驾驶人员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对驾驶员进行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和罚款2000元的处罚。
2. 对车主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对把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的车主处以暂扣驾照、罚款2000元的处罚。
拓展资料:
1、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也就是说无证驾驶的人和将车子交给无人驾驶的人都要被罚款。
2、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情形:
(一)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培训与考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视为无证驾驶。
(三)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
(四)驾驶证过期超过一年而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
(五)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
(六)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3、忘带驾驶证不属于无证驾驶。只是属于“没带证”,而不是“无证”,不过车主要被扣一分,罚款100元,暂扣车辆,待驾驶证送来查验无误后方可放行。
4、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若C1驾驶证却驾驶了A或B的准驾车型,这种情况不属于“无证驾驶”,而是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型”,虽然不会被交警拘留,但会扣12分,罚款200到2000元。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不足一年未注销的不属于无证驾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但未满一年,不会注销驾驶证,驾驶员只需在超过有效期一年内换领新证即可延续驾驶证有效期。
在换领新证之前开车上路,并不属于“无证驾驶”,交警对这种情况的处罚是“只罚款,不扣分”。
参考资料:无证驾驶-百度百科
一、无证驾驶的情况
《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二、处罚情况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2、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延伸阅读:无证驾驶的危害以及管控
近年来,各地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而导致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不胜枚举,血的教训令人触目惊心。虽然各级党政、公安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三令五申并加强对无证驾驶的整治力度,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却出现屡禁不止现象,严重扰乱交通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无证驾驶现象,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交通秩序的维护,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那么针对无证驾驶有何管控对策?
一、健全管控机制。
健全的管理机制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根本途径,针对目前道路交通管理机制不健全的现象,道路交通管理职能部门要主动出击,强化配合协调,明确责任。一是优化资源整体联动。对无证驾驶人员的管理不仅是公安交警部门一家的事,要在地方党政主抓主责的大前提下,既确保交警、村社和企事业单位等各司其职,又要确保其密切配合,加强交流沟通,建立健全联动联勤机制,不断探索完善乡镇、交管办、派出所、村社及驾驶员协会的教育、管理长效机制;二是建立管理责任制。要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地方党政、交警大(中队)、协管派出所、责任民警、车主及驾驶员,逐级建立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档案,形成部门、单位和车主之间相互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突出整治重点。
科学安排勤务,积极开展无证驾驶专项整治行动,遏制无证驾车的猖獗现象,有效预防因无证驾驶而引发重特的交通事故的现象。一是科学安排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无证驾驶多发生在偏远农村和民警下班时间或节假日等情况,制定交警、派出所和乡镇密切配合的专项整治行动,杜绝无证驾的管控死角。二是严管重罚。积极引导广大交通民警克服疲劳厌战情绪,切实加大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严管重罚,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同时,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让群众理解、配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缓解矛盾冲突。
三、狠抓宣传教育不放松。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重要途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切实抓好日常宣传。以“五进”和“爱民大走访”活动为载体,灵活多样地利用挂图、展板、广播、警示片和安全讲座等日常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无证驾驶的危害性,进一步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全面拓展宣传渠道。积极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和短信等现代宣传媒体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三是建立联动宣传机制。党政、交警、派出所、学校、村社和企业等都要形成联动教育宣传机制,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整治氛围。四是强化反面典型宣传。选择一些因无证驾驶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积极宣传无证驾驶的危害性,用身边真人、真事教育敬醒广大群众。
四、提高培训质量,推行便民办证程序。
一是严把出口关。强化车管所和驾驶员培训学校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严格考试审核,提高驾驶证领取入门关。对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淡薄,驾驶技术生疏,考试成绩不合格的驾驶人,坚
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驾照被吊销,开车,车主不知情也要被处罚吊销驾照吗
对驾驶人员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对驾驶员进行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和罚款2000元的处罚。
会连累车主
对车主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对把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的车主处以暂扣驾照、罚款2000元的处罚。
拓展资料
无证驾驶的危害
一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败坏社会风气。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是诱发违法犯罪。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