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务员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执行。其中,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最低任职年限条件为:
(一)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和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
(二)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
扩展资料
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1、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2、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3、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5、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6、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7、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8、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
稳妥的办法
都是一级一级的上升的
除非
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没准可以省的多一点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
2016-05-31 · 公务员之路,从华图起步。
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者越级晋升职务。破格和越级晋升条件和程序另行规定。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分为十级: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