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是“新华牌”责任文化建设的第一内涵。新华制药历经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中国建设、改革开放等共和国创立、建设与发展的全过程,创造出了多个中国制药史上的“第一”,为国家医药工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作为发轫于八路军军工企业的新华制药,战争时期的信条是:后方多流汗,前方少流血。和平时期,企业秉承了自己一贯的优良传统,把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作为第一责任,奉献社会、造福百姓。
新华制药是山东省首批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05年11月,作为发起单位之一,和山东省百家企业一起向社会发布《山东百企宣言》,切实担负起历史和社会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推动山东经济社会新发展贡献力量。2006年3月,公司通过《人民日报》郑重发布五项“社会责任承诺”,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06年8月,发起并联合全省85家医药企业发布了《廉洁自律公约》,号召全省医药企业自律医药行风,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商业行为、倡导商德诚信、杜绝商业贿赂、接受群众监督、服务人民健康……2008年9月,和全国医药企业一起向全社会发出了《医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倡议书》,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公众健康,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创造与社会主流价值观一致的企业文化,以实际行动支持构建和谐社会、增进人民福祉。
新华有一条“生命热线”,2007年4月10日凌晨1点,新华的“生命热线”紧急响起:哈尔滨发生203人中毒事件,急需特效解毒药乙酰胺注射液3000支。4月9日发生在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的食物中毒事件,导致203人生命危急。乙酰胺注射液为公司独家生产。
人命关天,公司连夜行动,3000支乙酰胺注射液于当天送达哈尔滨,成功解救了203人的生命。每年这样的事例都会发生多起,无论“生命热线”何时响起,公司始终是快速反应,立即行动,公司始终认为作为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制药企业,社会责任是我们的最高责任。
新华制药还踊跃捐款捐药,支援抗震救灾。2008年4月28日,淄博市周村与王村段发生重特大铁路交通事故,70多人死亡,400余人受伤。得知这一消息后,公司通过淄博市红十字会紧急捐助价值22.68万元的急救促醒药盐酸纳洛酮注射液、止血药酚磺乙胺注射液等,为受伤群众的治疗提供了帮助。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强烈地震后,5月13日上午8:00,公司紧急启动抗震救灾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向灾区捐款捐药,紧急调运的204箱急救药品,于5月15日4:33抵达成都双流机场,当日上午紧急空投至汶川灾区,新华药品成为四川省外第一批到达成都的救援药品。新华制药还开展“新华人与灾区人民心连心”慈心一日捐活动,党、团员积极缴纳特殊党、团费活动,对口支援四川灾区建设临时活动板房等活动,共计捐款捐药320多万元。
2010年4月,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时间向玉树捐赠价值20.91万抗感染类药物,解决了灾区的急需药品。
此外,新华制药连续两年被评为山东省节能先进企业。2010年7月初,新华制药再次被山东省政府表彰为“山东省节能先进企业”,这已是该公司连续两年获此殊荣,至此,公司创造了连续数年万元产值能耗同比降低10%以上的节能奇迹,累计节约能源价值上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