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典故大辞典的内容简介
一、本书共收录的中国典故八千五百五十八条,供广大读者在学习工作时参考使用。它对于阅读古典文学作品和古代史学著作,对于古典文学的教学和研究,对于增强文化艺术修养、促进文艺创作水平的提高,都有重要的作用与意义。 三、每条典故的内容,包括出典、原文摘引、注释、解说、用法、例证等六个方面。表述方法,基本按照(一)出典、原文摘引、注释,(二)解说与用法,(三)例证,分三段进行叙写。
四、编写体例:(一)出典包括著作者所处朝代、作者姓名、书名、篇章或传记等。对于广有影响的名著、巨著,一般可不出朝代及作者姓名。(二)原文摘引注意摘录集中代表本典故内容的段落或句子。如典事原文不集中,则用删节号连缀截引,或分段截引。对于情节及人物关系比较复杂的典故,在引文前后或中间,稍事叙述,以精简引文,避免事义支离片断之弊。(三)为帮助读者领会原文中的疑难词语,随文适当作了一些注释。(四)为了帮助读者领略典故的内涵,于引文之后,略作解说,以期收到承上启下,发幽指隐,补缀圆合之功效。(五)文学典故的意义贵在应用,除于解说之末概括指出其一般用法外,又列举例句加以印证。书证是体现典故完美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典故实用价值的重要标志。为精简篇幅,本书原则上采取一典一例,如有两用或多用义,一般亦相应举例。例证不限古今,然均为名家已出版的文字。有极少数无例句的典故和一时很难找到恰当例句的典故,本书也酌予收录。
五、选取典故的标准,就其名称(或称标目)而言,本书所选录者一般都具有以典型词语为代表的一定凝聚力;就其内容和使用意义而言,同时又具备一定的实用性和俗成性。
六、典故的名称,尽可能地使用能集中代表典故含义的多见形式。对于同一典故的不同称谓形式,较常见者用小括号夹注于主标目之后,以便读者查阅。出典相同,名称不同,用法又不同者(如“竹马细侯”与“郭伋待期”),视为两典,同时收录,分别编次。
七、本书条目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为基础的音序法排列,辅以汉字笔画及笔顺序次编排。
(一)首先,以条目首字音节第一字母顺序,分为二十三部。
(二)每部中,以条目首字读音,按音序先后进行排列。
(三)同一音序中,首字相同的条目,按第二字音序排列,后面的字依此类推。
(四)条目第一字读音相同,而字形不同者,按该字笔画,由少到多依次排列;若该字笔画亦相同时,再按其起笔笔顺,以—|丿丶乛为序,进行编排(如“羊羹壶餐”与“阳盱息洪”)。
(五)凡条目首字字形相同而读音不同者(如“弹丸黑子”与“弹铗”),一律作不同字对待,各按其音节,分别归入相应各部之音序中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