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创意理论的USP理论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50年代初罗瑟·瑞夫斯(Rosser Reeves)提出USP理论。在1961年写的《广告实效》(Reality in Advertising)一书中做了系统阐述。 USP的英文全称是 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译为独特的销售主张。
USP理论主要有三个要点
(1)明确的概念。每一则广告必须向消费者说出一个主张,必须让消费者明白,购买广告中的产品可以获得什么具体的利益。
(2)独特的主张。所强调的主张必须是竞争对手做不到或无法提供的,必须说出其独特之处,在品牌和说辞方面是独一无二的。
(3)实效的销售。所强调的主张必须是强而有力的,必须聚焦在一个点上,集中打动、感动和吸引消费者购买相应的产品。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