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公司与出版社有什么区别啊?
4个回答
展开全部
大概的来说,文化公司有点中介性质,类似于“经济人”的感觉。文化公司靠赚取作者一部份稿费或销售利润来使公司获得正常运转,好的文化公司,会给作者进行很好的包装,并且大力宣传,使图书大买而赚取更多的利润,而小文化公司一般不仅包装和宣传方面没有能力,甚至拖欠稿费,或者不给作者稿费,告也白告,因为他们一句“倒闭”,你就拿这种公司没有任何办法。在这里,出版社就安全得多。因为如果是通过出版社直接出版的图书,稿费和利润不仅不存在第三方分享,而且三个月图书出版后,如果出版社不支付稿费,作者可以上诉,并且一般都会得到有效的解决。
但是直接通过出版社出版的图书非常困难,因为出版社要求非常高,所以文化公司才会出现。文化公司会自己掏腰包买书号出书(国内规定,图书出版必须有书号),相当于自费出版,所以出版社方面对于审稿一般就不会卡得很严,只要内容没有涉及黄色、反动、等等敏感问题,一般就可以出版,而且出版速度非常的快,一个月就可以出版,而这种速度对于出版社来说是非常难以置信的,出版社出版一本图书,三审程序等等就非常复杂,没有三个月的时间是不可能出版的,除非你是名家,而且书已经多次出版,修订的情况很少,才有可以在一个月以内得以出版。
做为出版社,一般不会对作者进行包装,宣传方面也不会像文化公司一样做得那么辅张,所以影响力全要靠作者本身的文笔实力了。当然,现在社会在发展,出版社内部也有了一些策划部门,这类部门会帮一些流行色彩很重的图书进行包装和宣传,在这里‘春风文艺出版社”大家是有目共睹的,郭敬明就是被如此包装出来的,可谓非常成功。
如果硬要说文化公司和出版社的关系,那么可以这么说,文化公司出版图书必须通过出版社才行,但是对于出版社来说,有没有文化公司都无所谓,当然啦,有更好,因为可以买书号嘛,这样可以赚外钱啊。因为出版社出书是不需要花赚买书号的,他们的书号是国家免费给予的。
文化公司在相中一本小说时,一般希望作者成为他们的签约作者,这样包装红了,也不亏,而且作者三年或者五年的时间,写的小说赚的钱都是他们的。这样说,应该明白了吧,就像港台明星想要出道必须卖身的感觉。
总之,不管出版社也好,文化公司也好,现在都商业化了,所以在签约时一定要小心防那些不出名的小文化公司,最好不要给全稿,合同各方面也要小心看清楚,不然上当受骗。
但是直接通过出版社出版的图书非常困难,因为出版社要求非常高,所以文化公司才会出现。文化公司会自己掏腰包买书号出书(国内规定,图书出版必须有书号),相当于自费出版,所以出版社方面对于审稿一般就不会卡得很严,只要内容没有涉及黄色、反动、等等敏感问题,一般就可以出版,而且出版速度非常的快,一个月就可以出版,而这种速度对于出版社来说是非常难以置信的,出版社出版一本图书,三审程序等等就非常复杂,没有三个月的时间是不可能出版的,除非你是名家,而且书已经多次出版,修订的情况很少,才有可以在一个月以内得以出版。
做为出版社,一般不会对作者进行包装,宣传方面也不会像文化公司一样做得那么辅张,所以影响力全要靠作者本身的文笔实力了。当然,现在社会在发展,出版社内部也有了一些策划部门,这类部门会帮一些流行色彩很重的图书进行包装和宣传,在这里‘春风文艺出版社”大家是有目共睹的,郭敬明就是被如此包装出来的,可谓非常成功。
如果硬要说文化公司和出版社的关系,那么可以这么说,文化公司出版图书必须通过出版社才行,但是对于出版社来说,有没有文化公司都无所谓,当然啦,有更好,因为可以买书号嘛,这样可以赚外钱啊。因为出版社出书是不需要花赚买书号的,他们的书号是国家免费给予的。
文化公司在相中一本小说时,一般希望作者成为他们的签约作者,这样包装红了,也不亏,而且作者三年或者五年的时间,写的小说赚的钱都是他们的。这样说,应该明白了吧,就像港台明星想要出道必须卖身的感觉。
总之,不管出版社也好,文化公司也好,现在都商业化了,所以在签约时一定要小心防那些不出名的小文化公司,最好不要给全稿,合同各方面也要小心看清楚,不然上当受骗。
展开全部
出版社拥有图书出版权和发行权,文化公司仅有图书发行权;文化公司只能跟出版社合作,公司的书才能出版。
文化公司与文化传播公司的区别
大概的来说,文化公司有点中介性质,类似于“经济人”的感觉。文化公司靠赚取作者一部份稿费或销售利润来使公司获得正常运转,好的文化公司,会给作者进行很好的包装,并且大力宣传,使图书大买而赚取更多的利润,而小文化公司一般不仅包装和宣传方面没有能力,甚至拖欠稿费,或者不给作者稿费,告也白告,因为他们一句“倒闭”,你就拿这种公司没有任何办法。在这里,出版社就安全得多。因为如果是通过出版社直接出版的图书,稿费和利润不仅不存在第三方分享,而且三个月图书出版后,如果出版社不支付稿费,作者可以上诉,并且一般都会得到有效的解决。
文化传播公司是提供制造文化产品,并使之传播的服务的公司.文化传播公司大致有如下几类:
1、广告类,包括平面、影视、报纸、户外等广告的制作、发布等。
2、影视、电视节目制作类,专业的拍摄电视剧、电视节目,卖给电视台。企业专题片等
3、文化发展类,开办文化类展会、交流会,开展相关的培训、资源交流等业务。
4、影视剧的引进发行。我见过一个文化传播公司专门引进韩国电视剧。
5、策划制作类,主要搞企业文化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以及辅助的业务。
6、信息服务类,提供信息服务、市场调查等,同时兼营一些其他项目。
7、其他类,和文化沾边的,做网站、搞图书等等
文化公司与文化传播公司的区别
大概的来说,文化公司有点中介性质,类似于“经济人”的感觉。文化公司靠赚取作者一部份稿费或销售利润来使公司获得正常运转,好的文化公司,会给作者进行很好的包装,并且大力宣传,使图书大买而赚取更多的利润,而小文化公司一般不仅包装和宣传方面没有能力,甚至拖欠稿费,或者不给作者稿费,告也白告,因为他们一句“倒闭”,你就拿这种公司没有任何办法。在这里,出版社就安全得多。因为如果是通过出版社直接出版的图书,稿费和利润不仅不存在第三方分享,而且三个月图书出版后,如果出版社不支付稿费,作者可以上诉,并且一般都会得到有效的解决。
文化传播公司是提供制造文化产品,并使之传播的服务的公司.文化传播公司大致有如下几类:
1、广告类,包括平面、影视、报纸、户外等广告的制作、发布等。
2、影视、电视节目制作类,专业的拍摄电视剧、电视节目,卖给电视台。企业专题片等
3、文化发展类,开办文化类展会、交流会,开展相关的培训、资源交流等业务。
4、影视剧的引进发行。我见过一个文化传播公司专门引进韩国电视剧。
5、策划制作类,主要搞企业文化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以及辅助的业务。
6、信息服务类,提供信息服务、市场调查等,同时兼营一些其他项目。
7、其他类,和文化沾边的,做网站、搞图书等等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大概的来说,文化公司有点中介性质,类似于“经济人”的感觉。文化公司靠赚取作者一部份稿费或销售利润来使公司获得正常运转,好的文化公司,会给作者进行很好的包装,并且大力宣传,使图书大买而赚取更多的利润,而小文化公司一般不仅包装和宣传方面没有能力,甚至拖欠稿费,或者不给作者稿费,告也白告,因为他们一句“倒闭”,你就拿这种公司没有任何办法。在这里,出版社就安全得多。因为如果是通过出版社直接出版的图书,稿费和利润不仅不存在第三方分享,而且三个月图书出版后,如果出版社不支付稿费,作者可以上诉,并且一般都会得到有效的解决。
但是直接通过出版社出版的图书非常困难,因为出版社要求非常高,所以文化公司才会出现。文化公司会自己掏腰包买书号出书(国内规定,图书出版必须有书号),相当于自费出版,所以出版社方面对于审稿一般就不会卡得很严,只要内容没有涉及黄色、反动、等等敏感问题,一般就可以出版,而且出版速度非常的快,一个月就可以出版,而这种速度对于出版社来说是非常难以置信的,出版社出版一本图书,三审程序等等就非常复杂,没有三个月的时间是不可能出版的,除非你是名家,而且书已经多次出版,修订的情况很少,才有可以在一个月以内得以出版。
做为出版社,一般不会对作者进行包装,宣传方面也不会像文化公司一样做得那么辅张,所以影响力全要靠作者本身的文笔实力了。当然,现在社会在发展,出版社内部也有了一些策划部门,这类部门会帮一些流行色彩很重的图书进行包装和宣传,在这里‘春风文艺出版社”大家是有目共睹的,郭敬明就是被如此包装出来的,可谓非常成功。
如果硬要说文化公司和出版社的关系,那么可以这么说,文化公司出版图书必须通过出版社才行,但是对于出版社来说,有没有文化公司都无所谓,当然啦,有更好,因为可以买书号嘛,这样可以赚外钱啊。因为出版社出书是不需要花赚买书号的,他们的书号是国家免费给予的。
文化公司在相中一本小说时,一般希望作者成为他们的签约作者,这样包装红了,也不亏,而且作者三年或者五年的时间,写的小说赚的钱都是他们的。这样说,应该明白了吧,就像港台明星想要出道必须卖身的感觉。
总之,不管出版社也好,文化公司也好,现在都商业化了,所以在签约时一定要小心防那些不出名的小文化公司,最好不要给全稿,合同各方面也要小心看清楚,不然上当受骗。
但是直接通过出版社出版的图书非常困难,因为出版社要求非常高,所以文化公司才会出现。文化公司会自己掏腰包买书号出书(国内规定,图书出版必须有书号),相当于自费出版,所以出版社方面对于审稿一般就不会卡得很严,只要内容没有涉及黄色、反动、等等敏感问题,一般就可以出版,而且出版速度非常的快,一个月就可以出版,而这种速度对于出版社来说是非常难以置信的,出版社出版一本图书,三审程序等等就非常复杂,没有三个月的时间是不可能出版的,除非你是名家,而且书已经多次出版,修订的情况很少,才有可以在一个月以内得以出版。
做为出版社,一般不会对作者进行包装,宣传方面也不会像文化公司一样做得那么辅张,所以影响力全要靠作者本身的文笔实力了。当然,现在社会在发展,出版社内部也有了一些策划部门,这类部门会帮一些流行色彩很重的图书进行包装和宣传,在这里‘春风文艺出版社”大家是有目共睹的,郭敬明就是被如此包装出来的,可谓非常成功。
如果硬要说文化公司和出版社的关系,那么可以这么说,文化公司出版图书必须通过出版社才行,但是对于出版社来说,有没有文化公司都无所谓,当然啦,有更好,因为可以买书号嘛,这样可以赚外钱啊。因为出版社出书是不需要花赚买书号的,他们的书号是国家免费给予的。
文化公司在相中一本小说时,一般希望作者成为他们的签约作者,这样包装红了,也不亏,而且作者三年或者五年的时间,写的小说赚的钱都是他们的。这样说,应该明白了吧,就像港台明星想要出道必须卖身的感觉。
总之,不管出版社也好,文化公司也好,现在都商业化了,所以在签约时一定要小心防那些不出名的小文化公司,最好不要给全稿,合同各方面也要小心看清楚,不然上当受骗。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一个是买书号的,一个是卖书号的;
一个是做市场赚钱的,一个是卖书号赚钱的;
一个是做市场赚钱的,一个是卖书号赚钱的;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