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结婚至今,房子是婚前买的,如现离婚房子是对半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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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那么应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同时,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同时,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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