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农合办理特种病的流程
办理特殊病种流程以及相关材料:
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
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
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
扩展资料:
特种疾病保险的种类
(1)生育保险。是以身体健康的孕妇和新生儿为保险对象的母婴安康保险,承保产妇或婴儿在产妇人院办理住院手续之日开始至产妇出院时为止的一段时间,因分娩或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产妇或婴儿死亡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2)牙科费用保险。是以保险人为被保险人的牙齿常规检查、牙病预防、龋齿等口腔疾病治疗而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一种保险。
(3)眼科保健保险。是以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接受眼科常规检查和视力矫正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如眼科检查费、眼镜配置费、隐形眼镜等。
(4)艾滋病保险。是我国继推出承保因医疗输血造成感染和医护人员在工作期间感染艾滋病的保险事故的保险品种之后,又专门为艾滋病提供风险保障的产品。
这是一种专门针对普通团体提供的专项艾滋病保险产品,承保因输血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或其他因工作中的意外感染、受犯罪侵害感染等情况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期限1年,保险金额为每份1万元、总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种疾病保险
办理时参保居民应向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其指定的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
(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
最后按要求填写后携带《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到参保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经批准后,个人留存一份“审批单”,另一份交到个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