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信息罪被抓进去,现在取保候审了,接下来会判实刑?
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会不会判实刑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判决后才知道。不过,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罪行较轻的,表现好一些,争取缓刑的机会也比较大,判决不会太重。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扩展资料:
侵犯公民信息罪判缓刑的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律法规信息库-刑法
不过,第十条解释,系初犯,有悔罪表现等的,可以免于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2017年6月13日,天津河西法院审理了首例侵犯公民信息罪,你可以了解一下。
最后,你可以放心,正常情况下,被取保候审很大几率是缓刑,但你情节比较轻微,应该会比缓刑更轻,不用担心。罚金肯定会有,除非免于起诉。
看是否会公诉吧,免去起诉,你就没事儿了。
可以私聊,相关问题,我可以帮你解决。
其实,这是一种普遍现象,被抓的只是一小部分。
电话销售都会涉及这个,所以,你要调整好你的心态。
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违法的事情,不是主观去犯罪的。你以此为戒,以后要多学习法律知识,避免再次犯错。
这也许是你人生最低谷了,所有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相信自己,等事情结束,出去散散心,然后重新开始,祝你好运。
一、取保候审是案件审查过程中特定条件下的强制性措施:
1.
取保候审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针对被告人相对宽松的一种强制措施,被实施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样需要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的一个必由环节。取保候审必须符合《刑诉法》规定的条件:
2.
《刑诉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问题中所谓的“
实刑
”:
人们通常所称的
“
实刑”
一般都是指有期徒刑,被告人被判刑以后,失去自由,需要在特定的监管场所执行刑罚。
三、不需要在监管场所执行刑罚的两种刑事处罚形式:
【1】缓刑:
事实上,被判处缓刑,并不是不需要在监管场所执行刑罚,而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附加考验期,延缓收监执行。缓刑期间(考验期内)能够认罪服法、遵纪守法的,缓刑结束后,不再收监执行。
【2】管制:
判处管制的,属于一种纯粹的接受社区矫正的刑罚形式。
四、《刑法》对判处管制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五、《刑法》对适用缓刑的规定: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六、《刑法》规定的缓刑考验期: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