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 交通
在外地被扣满12分,转回老家处理,就需要在转入的地区学习,参加满分教育。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 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地参加满分学习、考试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准许,考试合格后发还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考试合格的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转递信息清除机动车驾驶人的累积记分。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