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缺少成本发票,汇算清缴时企业所得税如何扣除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情形2:如果甲企业在2018年5月31日汇算清缴结束时,仍未取得该批原材料的发票,汇算清缴时不得在税前扣除。需要说明的是“不得提前扣除的”仅仅是针对材料费,而不涉及其他材料结转的成本。汇算清缴后取得发票时,按照 “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规定进行处理。案例中该笔费用属于2017年度的,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需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方可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注意: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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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缺成本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有些企业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和限制,企业所得税税负很高,大量的欠缺成本发票。进而增加了企业的经营压力。针对此种情况,
推荐两种方法:
第一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虚高的问题。
第二可以完全做到合理,合法,合规!
让我们来看方法:
一,在税收优惠地区设立一个或者多个个人工作室并申请核定征收
在税收优惠地区设立的个人独资工作室后可以申请当地的核定征收政策,企业欠缺的成本费用发票变成了工作室收到的合规服务咨询费用。对于注册在税收优惠地区的工作室来说,在申请核定征收以后,个人独资企业的综合税率只需要:0.5%-3.16%
就可以全部完税。相对于正常缴纳的税收来讲
个人工作室模式至少节税:80%以上
二 ,在税收优惠地区设立有限公司并申请,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高额税收奖励返还
具体的政策为:
1,增值税奖励地方政府部分的 : 70%-85%
2,企业所得税奖励地方政府部分的 : 70%-85%
3,税收奖励返还实行按月兑现,入驻当地企业当月纳税,税收奖励返还次月兑现到账,注册式招商模式,不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外省市,外区域的企业都可以申请享受。
以上两种方法都能有效解决缺成本费用发票的问题。成功的税务筹划是以税后收入最大收益为目标的,但是在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需在税法合规框架内来进行合规的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需要统筹规划,切勿盲目避税,以免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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