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如何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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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10-09 · 办公厅是长春市人民政府的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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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3 个月前,自行或者委托考试 机构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申请复审时,持证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1份;
(二)《作业人员证》(原件);
(三)持证期间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等机构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内容和学 时等要求符合安全技术规范,1 份);
(四)医院出具的本年度的体检报告(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时,1 份);
(五)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 年的证明 (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证明(1 份);
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复审必须参加考试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考试合格证明。
长春市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到各城区政务中心进行复审,上述表格可到长春市质监局官网资料下载区下载,网址:www.cc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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