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公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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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专项扣除-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税率-年度速算扣除数。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80%+稿酬所得*80%*70%。
当年要补缴或者退税额=年度应纳个税-年中综合所得已申报预缴的税款。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论个人实际工作是否为12个月,均应当按照6万元扣除基本减除费用。纳税人在按年计算综合所得的情况下,纳税人无论是否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都需要维持基本的生计费用,因此不宜因为其某个月未任职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而中断其扣除基本减除费用。
需要汇算清缴的个人当年综合所得无论最终计算出来的结果是补税、退税,还是不补不退,均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会被追缴税款、滞纳金,还可能被处以0.5倍至5倍税款的罚款。
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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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19年已预缴税额
依据税法规定,2019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如您还有其他税务问题,请移步【51个税问答】小程序~
[(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19年已预缴税额
依据税法规定,2019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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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4 · 百度认证:风灵创景(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官方账号,优质财经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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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公式,汇算清缴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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