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你好,有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2014年领证。1.2012年父母签署还建房协议,2017年交房,没有房产证,协议归属人是我母亲和我的名字,现我和前妻居住。装修房子和家具都... 你好,有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2014年领证。
1.2012年父母签署还建房协议,2017年交房,没有房产证,协议归属人是我母亲和我的名字,现我和前妻居住。装修房子和家具都是女方购买。
2.2015年购买沿街一套,名字是我的,但是首付款和每月贷款都是父母交付,有流水可查。
3.2014年,2016年,两个孩子的礼金共20万在女方。
4.2019年生意投资20万,女方投资,公司法人是我,监理是女方。
5.20万私家车一辆,2013年男方购买,所属人为男方。
上述财产如何分割?孩子归属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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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逸且清新丶国宝3178
2019-06-19 · TA获得超过5585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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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必然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有了更明确的规定。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2018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是什么?下文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最新规定的详细介绍,请您阅读了解。
一、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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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5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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