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交通事故导致多人死伤,这样大的交通事故,司机应该负什么责任?
像湖南湘潭交通事故导致多人死伤的,我觉得司机应该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吧。
2019年9月22日8时40分左右,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花石镇日华村,一辆本地装载沙石的货车冲进了集市,撞上赶集人群,已致10人死亡、多人受伤,驾驶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根据后续报道这辆货车已经严重超载了,在经过急转弯长下坡路段时刹车突然失灵导致的。
首先司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死亡补偿费及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各项费用、受伤人员医疗费、食宿费等等,由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其余车主承担。
司机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湖南湘潭的货车司机应该负责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的,这个应该要判刑或者拘役的吧。
根据新闻,货车司机已经超载,还开着带病货车上路了,这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由于刹车失灵冲进集市,虽然司机本是无意酿成的这场车祸,但是他的行为导致伤亡人数较多,所以我觉得司机应该需要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