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陈绍禹阐述其伟大意义时说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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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绍禹阐述其伟大意义时说:做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社会组成部分的旧婚姻制度,不但成了家庭痛苦的一种根源,而且成了社会生活的一条锁链;它不但把占人口半数的绝大多数的妇女投入奴隶生活的深渊,而且也使大多数男子遭受无穷的痛苦。它真正成了新生的社会肌体上已经衰败的细胞,阻碍着新社会健全有力的发展。
为着新社会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文化上建设力量的增长,特别是为着解开一切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枷锁,随着全部社会制度的根本改变,必须把男男女女,尤其是妇女从旧婚姻制度这条锁链下也解放出来,并建立一个崭新的合乎新社会发展的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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