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设计的设计定位有哪些?
功能对家具的使用要求,包括实用性和审美性。实用性是指家具零、部件的组合、分布、强度和规格等满足人们的实际使用要求;审美性是指家具在保证实用的前提下,对其形体和表面进行美化处理以满足人们的审美情趣和心理要求。考虑物与人的直接和间接关系,对各类家具的功能有不同的要求。材料和工艺特性构成家具形体的物质基础。要在造型上取得良好的效果,必须熟悉各种材料的性能、特点、加工工艺及成型方法,才能设计出最能体现材料特性的家具造型。造型形象体现功能、材料和加工工艺相结合的艺术形象。构成造型的基础是造型要素和形式法则。造型要素有形体法则、色彩法则、质感法则等。形体法则主要有形体的组合、比例的运用、空间的处理、体量的协调、虚实的布局等;色彩法则主要有主色调的选择、色块的安排、色光的处理等;质感法则主要是材料质地和纹理的运用、反射和色泽的处理等。
对有些装饰性强的家具还需考虑装饰法则,如装饰的题材选择、装饰的形式、装饰的布局等。形式法则是造型美学的基础,构成形式美的基本概念有统一与变化、对称与均衡、比例与尺度、视差、联想与比拟等。家具造型形象必须同所处环境和文化修养相适应,同所处时代和地域产生共鸣,这样的家具,才能唤起人们美的感受。
家具设计是指用图形(或模型)和文字说明等方法,表达家具的造型、功能、尺度与尺寸、色彩、材料和结构。家具设计既是一门艺术,又是一门应用科学。主要包括造型设计、结构设计及工艺设计3个方面。设计的整个过程包括收集资料、构思、绘制草图、评价、试样、再评价、绘制生产图。世界上每个民族,由于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必须形成自己独特的语言、习惯、道德、思维、价值和审美观念,因而形成民族特有的文化。家具设计的民族性主要表现在设计文化的观念层面上,它能直接反映整个民族的心理共性,不同的民族、不同的环境造成不同的文化观念,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他们的家具设计风格特征。家具设计既是民族的,又是时代的。在一个民族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该民族的家具设计会表现出明显的时代特征,这是因为家具设计首先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是该民族各个时期,设计文化的叠合及承接,是以该时代的现象。实的物质社会为基础,是传统设计文化的积淀和不断扬弃的对立统一,历史性与现实性的对立统一。
在经济全球化,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社会主观形式都已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尤其是信息的广泛高速传播、开放的观念中冲击着社会结构、价值观念与审美观念,国与国之间的交流、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日趋频繁,人们从世界各地接受的信息今非昔比,社会及人的要求在不断增加和改变。加之工业的文明所带来的能源、环境和生态的危机,面对这一切设计师能否适应它、利用它,使得设计成为特定时代的产物,这已成为当今设计师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