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深圳限行吗?
限行的。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市交警局发布了《关于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须按规定路线和区域行驶的通告》。
该通告规定,2月1日起,工作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30~19:30)期间,在深圳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4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上,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须按规定路线和区域行驶。
大中型客车不受限制,货车进入深圳市道路行驶的应按照规定办理通行证。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车辆驾驶人处300元,一次记3分的处罚。
扩展资料:
深圳交警将采取的人性化执法措施
一是在认定“行驶记录”次数时,一台车一个工作日限行时段内无论行驶在几条限行道路被记录的,只认定为一次行驶记录;需要处罚时,一个工作日仅处罚一次。
二是对外省、市常驻深圳机构、来深建设单位所有的非深圳号牌车辆以及来深参加大型展会的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用车单位可凭有效证件提前向交警部门申领,审核通过后发放《非深圳号牌载客汽车通行证》,凭证通行。通行证办理要求、指南近日可在深圳市交警局网站查询。
三是深圳交警近日将在门户网站增加“非深号牌载客汽车进入深圳申报”入口,绑定手机号码,通过提前申报准许非深圳号牌车辆每月1次在深圳限行时段、路段行驶。
四是对运送危重病人、救助危难的外地号牌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于24小时内申报,经核实的不予处罚;考虑已充分筛选了车辆的行驶记录情况,为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原《通告》规定的“可以申请一次免除罚款”的内容不再执行。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