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首先应该看那几本书了解婚姻方面的法律。或者。想在离婚事务所工作的话。应该看哪些书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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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首先要头疼一下,不知道从何说起。如果想一般性的了解些离婚方面的法律规定,需要先看婚姻法,再就是最高法院关于离婚案件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如何子女抚养、如何财产分割、离婚过错赔偿、如何适用婚姻法等方面的司法解释。再就是需要学习本省高级法院关于离婚方面的一些司法文件。特别提醒的是,上述资料从网上都可以找到学习和理解,但是最重要的是怎么融会贯通,而不能仅仅是字面上的熟悉。就好像认真学习了外科学的书,却不能实际上准确判断伤口化脓的类型。
离婚事务所,实际上没有这么一个机构,不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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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看学习法律,然后去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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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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