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商人就不受待见,为什么宋朝却鼓励经商?
鄙视商人的错误思想到了宋朝,得到巨大的改观。
在宋朝做个商人,从事生意,绝对恰逢其时。宋朝对商人有很多宽商恤商政策,比如取消坊市制度。商人不必像宋朝以前那样,只能在官府规定的地方做生意,而是看哪里市口好,哪里市场吸引力大,只要有钱租房子,就能在哪里开张。宋朝商人的税负很宽松,行税为2%,住税为3%,而宋朝的商业利润,平均下来,至少有10%,这中间的差额,就是商人的纯收入。国家的财政收入不是靠苛税,靠的是繁荣的工商业带来的量的积累。
宋朝官府还在边境地区设置“榷场”,用于和周边各族进行贸易活动。至于市场需求,区域差别让商人很容易选择对口的商品。他们可以拿内地的纺织品、瓷器、茶叶等等卖给北方的游牧民族。然后,把他们的羊皮、狼皮、奶制品带回内地销售。商品结构的互补,让商人来回一趟可以获得一举两得的效果,商队绝无空返。而区域商品的差价让商人有丰富的利润可图。
宋朝发达的造船业和航运业为海外贸易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北宋时海船已使用指南针测定航向,促进了航运业的发展,加速了宋朝与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和贸易往来,改变了隋唐以来中外贸易以蕃商、蕃舶为主的态势,使中国帆船成为中外海上贸易的主要运输工具。
为了促进海外贸易的发展和管理,宋朝官方建立了一套管理海外贸易的机构和制度——市舶司和市舶条法,鼓励中外商人的贸易,使得宋朝海外贸易的发展程度超过此前任何时期。
宋朝的海外贸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宋朝和海外诸国之间的贸易,称“朝贡贸易”。这种贸易集中体现了中华帝国历代皇帝“一统华夷”“抚宇如一”“厚往薄来”的对外交往原则。二是宋朝与私人海商之间的贸易,称为“市舶贸易”。由于宋朝海上贸易商品种类繁多、数额巨大,官府可以通过对舶来商品的“抽解”和“博买”获取十分可观的财政收入。
在宋朝的海上丝绸之路上,资本雄厚的商人,带着自己的船队,把陶瓷、茶叶、丝绸、工艺品等运往东亚、东南亚、印度次大陆,更远的到非洲,又在当地收购香料、珠宝、棉布等运回本国销售。这一来一回的双重利润,让很多商人靠着进出口贸易富甲一方。
历史学家经过测算,宋朝的对外贸易额竟然占到GDP的15%~20%。两宋时期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成为中国海上贸易的主角,甚至出现了中国最早的海商群体。成书于南宋后期的《诸蕃志》记载,南海有53个国家和地区与南宋通商贸易,南宋商人出海去贸易的也有20多个国家。南宋成为中国古代对外贸易史上的鼎盛时期,也加强了中外各国人民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