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总督和巡抚是多大的官,放到现在是什么水平?
清朝的总督和巡抚放到现在来讲的话,就相当于军区司令和省长,可以随笔的调遣部队。在清朝,总督一般属于正二品的官职,总督属于司令,而巡抚就相当于是省长,他们两个虽然听起来,官职非常大,但是其实还是有区别的。古代的帝王为了制约下属之间的关系,就会设立总督去监督巡抚。但是他给总督的权力非常有限,总督可以监督但是没有权利命令巡抚的,因为如果巡抚一旦成了总督的下属,那么好几个省的兵力和财力就会集中在一起,这会对中央政权造成很大的威胁。
一、总督属于最高行政长官清朝时期对于掌管军事力量的长官来说称为总督,他们有检查监督各个地方大臣的权利,也有一点儿类似于新中国刚刚建成的时候,东北各省的省长,那时候东北分为好几个地区,虽然各省的司令员可以掌管下面的官员,但是他们最后都要把集中的思想汇集到东北的最高领导者那里,总督也就是相当于这样的地位。
二、巡抚相当于现在的省长巡抚清朝的时候是省级的最高长官。他除了要对人们的生活和经济负责以外,还能掌管一小部分的部队,但是他们手中的权力非常有限,即使手中拥有部队,但是也必须要听从上一级军机处的差遣,而且管理上面也要跟军机处一样,不能随心所欲想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而且还要受到总督的监督,可以说既费力又不讨好,一不小心就可能得罪了上面的人物,给自己留下祸根。
无论是清朝还是现在,统治阶级一直都没有改变过,只不过现在省长的权力稍微大了一些,但还是不能调遣部队,现在的部队直接属于中央管辖,别人不能撼动分毫,因为部队是一个国家的根本,而且这在很大程度上面有利于内部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