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扣12分后,需要去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之后参加考试,通过考试后即可发还驾驶证,并清除记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无论是一次性扣12分,还是累计记满12分,驾驶证都应该被交警扣留了。然后驾驶员应当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参加完学习后,车管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如果考试合格,计分予以清除,发还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的,那么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如果驾驶员不去参加学习和考试,那么驾驶证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停止使用。停止使用期间,驾驶员不得继续驾驶机动车,否则按无证驾驶处理,之后前往参加学习和考试后,驾驶证就可以拿回了。不过驾驶员一直不管的话,驾驶证就一直被停止使用,等到有效期满后一年,驾驶证将被注销。
值得注意的是,初领驾驶证第一年为实习期,如果实习期被扣12分,或记满了12分,将注销其准驾车型的实习资格,驾驶员只能重新通过所有科目考试来取得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