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男童在游泳馆内溺水身亡,谁该为这起事故负责?
游泳池溺亡的世界每年都会发生。江苏淮安一名男童在游泳馆内溺水身亡,正面男童刚两岁。看到这则新闻之后,让人十分痛心,那么到底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据知,事发当天,这名家长带着他的两个孩子,一名六岁的女孩儿和一名两岁的男孩儿前往当地游泳馆。在大概晚上9点多的时候,当发现这名男童的时候,就已经溺水身亡了。最后警方去现场确认之后,排除了他杀的可能。这应该就是一场意外。
我认为这次事故游泳馆本身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像如此大的游泳馆,安全措施是非常重要的。游泳馆一定要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并且配备安全救援人员,时刻在游泳馆内巡逻。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及时救援,显然这名男童溺水的时候,并没有人发现。导致救援不及时,而最终发生了这场悲剧。如果游泳馆内有安保人员时刻巡逻的话,即使发生了意外情况,也可以及时救援,所以游泳馆对这次事故必须要负责。
当然这也不光是游泳馆的责任,我觉得家长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么小的孩子带去游泳馆。本身就是非常危险的。且不说孩子在游泳的时候,家长要时刻看管,我们知道游泳池本身就是没有护栏的。而且地面湿滑,两岁的小孩儿在游泳馆内。随意行走是非常容易发生意外的。况且两岁的小孩儿什么都不懂,没有任何危险意识。这么大的孩子,家长应该时时刻刻看管。时时刻刻守在他的身边才行。很显然,家长也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孩子的一切行为,家长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所以希望所有的游泳馆引以为戒,提高馆内的安全设施并且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而我们所有为人父母的人,一夜更加要以此为戒,不仅要从小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也一定要时时刻刻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一定不要疏忽大意。
淮安一男童在游泳馆内溺水身亡究竟是游泳馆还是家长为这些事故负责,还得看后续的调查结果,但是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出现各种情形各方应该负的责任。实话实说,如果是游泳馆没有落实到相应的安全义务,那么肯定有游泳馆来负责,但是游泳馆已经尽到了相应的安全义务,那么游泳馆很有可能是不负责任的。
事故前后
近日,淮安一女士带着自己6岁和两岁的孩子到一商场的游泳馆去游泳,但是在游泳馆期间自己两岁的孩子自行爬到了游泳池内溺亡。根据相关调查,警方已经排除了他杀的可能,目前后续细节还在调查当中,所以相当一部分的细节应该是不能够及时从网上获取的。
各方可能负担的责任
其实各方需要负什么样的责任还得看各方的行为,首先,如果游泳馆在游泳馆的安全义务没有做足,包括安全员没有及时到位等等,如果游泳馆设置的安全措施能够发现已经溺水的儿童,但没有发现的话,那么就是游泳馆的责任,游泳馆会负全责。其次,如果是孩子妈妈的责任,那么孩子家庭一方可能就得负大部分的责任,游泳馆出于人道主义最后可能负一小部分的责任,根据相关赔偿规定最多也就承担10%左右的公平责任。目前各方调查结果尚未明了,谁会最终承担最大一部分的责任我们不可以知道,但是可以确认的是游泳馆无论如何都得负相当一部分的责任。
总结
综合以上种种,其实谁要为这件事件负责还得看后续的结果,如果调查结果显示游泳馆或者家长这一方责任更大,那么肯定会有相应一方负责任,我们不必担心后续没有人为这件事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