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籍可以转到别的学校去。
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教育部强调,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
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
转学注意:
1 . 家长向要求转出学校和申请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双方学校同意。
2 . 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转出学校向申请转入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经回执同意后开具转学证明。
3 . 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有关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