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2021年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通常来说只能归一方所有,但不享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仍然需要负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关于抚养费的标准,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此可见,对于男女双方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律首先允许男女双方协议确定,如果男女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才由法院来进行判决。那么,我们的问题来了,法院在判决时,依据一种什么样的标准和规则,来判决一方承担抚养费的金额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应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由此来看,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对于抚养费的给付标准规定得还是比较明确的,当事人可依据上述规定协商确定抚养费的负担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事人协商或者法院判决确定了一方应当负担的抚养费之后,如果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子女实际生活、教育的必要支出增加,现有的抚养费金额已经无法满足子女正常生活和教育所需,那么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给付的抚养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