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由男方支付首付和每月月供,离婚后女方可以分到房子吗?
婚房是由男方支付,首付和每个月的月供,在离婚以后女方也会分到房子的支配权,很多男方在面临结婚之前都会考虑提前买房子。在房产证上只写男方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夫妻两个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每个月挣得的工资全部都用来还房贷,根本就没有支配给家庭。而女性所挣到的工资全部都用于生活开支,夫妻两个人既然走进了婚姻生活就应该共同承担生活开支。不应该单独由女性去进行支出,虽然说每个月的房贷是由男方支出的,但如果男方再把钱用在了生活开支上,就没有钱去还月供了。
很多夫妻在考虑离婚的时候,首先都会根据一些经济方面的问题去进行经济计较,为的是能够让自己分得更多的婚内财产。而针对于不同的法律在鉴定夫妻二人分得财产问题上,都会针对性的去调查夫妻两个人之间的共同财产究竟有多少。如果女性承担了家庭的经济开支,而男性对家庭没有做出任何的付出,也会把房子的分配权分给女性,认为女性不应该有如此大的牺牲。
其实作为男性在感情当中也都能够意识到妻子为家庭的付出,虽然说男性每个月能够挣得很多钱,但把所有的经济全部用来还完房贷以后所剩无几。而且面临着家庭经济开支,每个月和房贷的费用都会差不多。尤其是当两个人在有了孩子以后,对孩子的教育支出以及家庭买菜,出行交通加油的费用算在内,女性的经济压力不比男性少。
夫妻两个人在考虑离婚的时候,就不能总是因为经济问题而计较太多,在法律当中,如果夫妻二人有孩子,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女方。那么男性也会适当的考虑把房子直接归属于孩子的名下,这样夫妻二人之间就不会有任何的经济纠纷,把房子给了孩子,女性也会觉得很满意。
此房是男方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份、及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女方不能分得男方婚前的首付部分。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