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分手后彩礼要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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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手后彩礼能返还,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彩礼不返还:
1,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活时间超过两年的
2,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育子女的
3,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活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办理结婚登记是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定要件之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未登记的婚姻关系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较短的,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的,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一定损失的,对方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按照公平原则,索要彩礼的一方理性返还。
若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生活较长时间的,婚约解除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时,不能片面引用《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判决女方返还男方财产,应该充分考虑女方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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