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画是什么意思?
抽象画就是与自然物象极少或完全没有相近之处,而又具强烈的形式构成面貌的绘画。 但在一些人看来,抽象是一种不美观的事物。
构成一幅抽象画须具备下列两个要件:
第一, 绘画中不含任何“可辨识的形象”(recognizable forms)。其形象为康定斯基说的“无可名之形”,而非自然或现实的“相对物”(counterparts in nature or reality)。
第二, 绘画系由形象 、色彩、线条及空间等纯粹绘画元素所构成的独立秩序与构成的“造型世界”(plastic world)而与写实的“现实世界”(actual world)截然不同。因此可以说是神创造了现实世界,而画家创造了造型世界。
20世纪的抽象艺术已不再重现自然或现实,而以造型的概念来建立其独立的秩序和构成,故“抽象艺术”又称“非物象艺术”(non-ojective art)或“非具象或非重现艺术”(non-figurative art or non-representational art)。
美国纽约古根海姆美术馆(The Solomon R.Guggenheim Museum)以专门典藏和陈列20世纪抽象艺术作品为主。1937年在纽约成立时称为“非物象美术馆”,稍后才以其创始者古根海姆之名为名。
抽象一词原指“萃取”、“提炼”或“去除”等意,它泛指从众多事物或经验中抽取最基本或类属的形象。据此,“抽象艺术”即指逐步舍弃自然外貌或物象之外相,并逐渐简约或萃取最基本简单造型元素的一种艺术。
蒙德里安早期创作的《树》、《教堂》及《少女之头》,还有雷克(Van Leck)《骑驴子的人》等作品均属此类抽象意义的典型作品。故当一个画家改变方式不从自然出发而完全以造型概念来建立其独树之秩序与构成时,则称此作品为“非具象”艺术似较为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