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务员行政级别
中国公务员行政级别如下:(一)国家级正职:一级;(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八)县处级副级:二十级至十四级;(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中国公务员没有职称,只有职务等级。职务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厅局级副职(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县处级正职(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县处级副职(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乡科级正职(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乡科级副职(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科员、办事员。
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十二个序列。即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从这里可以看出,综合类公务员的最高职级设置是一级巡视员,最低职级待遇是二级科员,从二级科员要晋升到一级巡视员,是很多公务员一生的追求和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