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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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主要有五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我们都知道,参加公务员考试,如果你是共产党员,本身是具备极大优势。这是由于近年来的很多公务员招考职位,都限定了只有党员才能报名。与此同时,在多地的公务员考试中,党员身份往往都是“入场券”之一,甚至是必要的前提条件。但是党员身份是优势,如果党员违规违纪、被党组织除名,这也就意味着你和公务员考试永远无缘。因此,如果你现在是一名党员,一定要倍加珍惜自己的身份、倍加爱护自己的身份。
对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通常我们的概念里,对于这一类人有一个更为通俗易懂的描述——老赖。也就是说,这类人的显著特征是欠钱不还,而且是经法律宣判之后都拒不还钱的人。过去,老赖只是限制出行消费等,现在,对于老赖的限制,上升到了考公务员的层面。因此,如果一个人在诚信上有问题,当然也不能纳入公务员考试的招考范围。
所以作为考生,如果想报考公务员,那就不能有以上情形,否则会永远与公务员失之交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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