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组合家庭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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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所谓的组合家庭有没有 结婚证 ,如果有结婚证也是 结婚 以后的这段共同收入平等分割。 一、在我国组合家庭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组合家庭指单亲家庭之间互补而组成新的家庭,家庭成员往往较多,关系复杂,矛盾不易化解。 如果组合家庭是领了结婚证的,那也是正常的按照夫妻关系来处理财产的分割。 婚姻法 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 、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医疗费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 遗嘱 或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二、解除 同居 时财产怎么处理? 对同居期间的财产、 债务 的处理遵守如下规定: 1、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 债权债务 ,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 解除同居关系 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5、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 继承法 第14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6、同居期间,双方关于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应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由此可见,关于组合家庭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这个问题必须要看当时的实际情况,但有一部分的组合家庭只是男女两个人搭伴过日子而已,这种的 财产分割 只能是按照 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的财产分割基本上和 事实婚姻 期间的财产分割没有什么大的差别,组合家庭的 离婚财产分割 如果私下处理不好,最好还是通过法庭审判比较公平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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