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信息
三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东河路288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2:00,13:00-17:00
联系方式:
涪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高平路2
工作时间: 0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绵阳市游仙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东山大道南段6号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0816)5037030
平武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
地址: 绵阳市平武县政府街与邯郸路交叉路口往东约50米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北川羌族自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羊角路1号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绵阳市安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中医街西150米绵阳市安州区民政局附近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0816)4336158
盐亭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梓江路1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2:00,13:00-17:00
联系方式:
梓潼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 绵阳市梓潼县宾晖大道(万基国际广场东侧约200米)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0816)8261034
西平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 绵阳市三台县观音寺街与兴盛街交叉路口往西约100米(西平汽车客运站东南侧约150米)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结婚登记流程以申请、审查以及登记三个环节为主。
(一)申请
符合结婚登记要求的持相关证件、证明和3张登记照片,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双方在现场填写好申请结婚登记的文件。
申请结婚登记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同人有不同要求,如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婚检证明、单身无配偶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对于离过婚的当事人,还需携带离婚证件。
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华裔、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内地申请结婚,需持有本人有效护照或国籍证件、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证件、证明是否与结婚条件相符合,不明之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领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情侣会给予婚姻登记,给当事人发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当事人,婚姻登记机关会注销其该当事人的离婚证;根据当事人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会对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会出份书面声明,说明不能给他们进行结婚登记的理由。
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登记的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一)申请
夫妻双方在内地自愿离婚的,需要离婚的双方根据要求签订离婚协议书,一起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并按规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内地婚姻登记处颁发,或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符合规定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例如户口本、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
3、在婚姻登记处现场填写的关于离婚登记的申请书。
(二)受理
工作人员会按照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次审核。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给当事人发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受理的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给予离婚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出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受理的回执单之日起30天内,任意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回执单丢失可不提供,但需要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需求,并亲自填写好相关文件,如《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对资料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在离婚冷静期到期后的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的,视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在离婚冷静期到期后的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属于节假日的话,以节假日后第一天作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按规定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如双方近期免冠照、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护照或通行证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按规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来执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提供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必要时按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
(五)登记及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规定,予以登记,然后给当事人发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