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的功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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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秦始皇是中国第一个皇帝,无可厚非是一位聪明有气魄的黄帝,他创造了很多历史上的第一,都是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但是他也很残暴和豪奢,最终不得民心,导致了秦的灭亡。

关键词:成与败、功与过

正文:

        秦始皇(公元前259年——公元前210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秦王朝的开国皇帝。赢姓,赵氏,名政,秦庄襄王之子。出生于邯郸,公元前247年,秦王政13岁时即王位,因年幼朝政由太后和相邦吕不韦及嫪毐掌管。公元前238年,秦始皇22岁时,在故都雍城举行了国君成人加冕仪式,开始亲理朝政,除掉吕不韦,嫪毐等人,重用李斯、尉缭,自公元前230年至前221年,先后灭韩、赵、魏、楚、燕、齐六国。39岁时完成了统一中国大业,建立起一个以汉族为主体,多民族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强大国家——秦朝,定都咸阳。公元前210年,秦始皇东巡途中驾崩于沙丘。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使用“皇帝”称号的君主,对中国和世界的历史均产生了深远而重大的影响,被明代思想家李贽誉为“千古一帝”。

秦始皇的功绩:

(一)秦始皇善于用人、勇于改过

战国末年,从诸侯割据向全国统一的趋势已日益明显,当时,秦国实力最强,已具备统一六国的条件。秦王政初即位时,国政为相国吕不韦和宦官嫪毐所把持。公元前238年,他亲理国事,平定嫪毐的叛乱,免除吕不韦的相职,令其徙处蜀郡;并任用尉缭、李斯等人,部署统一全国的战略和策略。自公元前230至221年,先后灭了六国,终于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国家——秦朝。这并不是哪朝皇帝所能轻易做到的。而是秦始皇在于善于用人和勇于改过。比起他的先辈,如秦穆公、秦武公等曾多次亲率军队作战的君主,秦始皇几乎可以说没有直接指挥过打仗。

但是,秦始皇却取得了比他前辈更辉煌的成就。这除了历史给他造就的机运以外,主要在于他善于用人和勇于改过。在统一中国前夕,秦国聚集了几乎是全国所有的一流军事家和政治家。有王翦、王贲、尉缭、李斯、姚贾等,他们大都并非秦国人,却在尽心地为秦效力。一切克敌制胜的军事进攻和政治策略计划,都是由他们制定和实现的。秦始皇的作用在于发挥他们的长处,听从他们的劝谏和有错勇于改正。如灭楚时,他开始误用李信遭到失败后,马上改过,亲请王翦出征,并将全国之兵交付于王翦,结果取得了胜利。这种情况,若与赵国国君不信李牧,齐国国君轻信谗言,致使国亡的情况相对照,更可看出秦始皇作为一个君主的善于用人和勇于改于对于历史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二)建立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秦始皇的另一过人之处在于建立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这一制度被延续到清朝末期,他为炫耀自己统一天下的功德,确立至高无上的权威,还创立了“皇帝”的称号,自称始皇帝,宣布子孙称二世,三世,以至万世,代代承袭。随后,他在全国范围内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在皇帝的直接控制下,建立自中央直至郡县的一整套官僚机构,以秦国原有的法律令为基础,吸收六国法律的某些条文,制定和颁布统一的法律。所有的律令都定期向御史核对,不容许错乱和篡改。为发展全国水陆交通,又实行“车同轨”,修建由咸阳通向燕齐和吴楚地区的弛道,以及由咸阳经云阳(今陕西淳化西北)直达九原(今内蒙古包头西)的直道。在西南地区修筑了“石门道”,开凿沟通湘江和漓江的灵渠。

(三)推动了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秦始皇在经济和文化思想方面也有很大的贡献,他推行一系列巩固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的措施,进一步巩固了统一的局势。在经济上,大力推行重农抑商政策,扶植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秦始皇三十一年(前216年)下令“使黔首自实田”,即占有土地的地主和自耕农只要向政府申报土地数额,交纳赋税,其土地所有权就得到政府的承认和保护。并以商鞅所制定的度量衡为标准统一全国的度量衡制度,废止战国时代的各国货币,统一全国币制;在文化思想方面,以秦国通行的文字为基础制定小篆,作为标准文字,颁布全国,并利用战国阴阳家的“五德终始说”,为秦朝的专制主义统治制造神学根据,以“秦得水德,水色黑,终数六”,因而规定衣服旄旌节旗皆尚黑,符传、法冠、舆乘等制度都以六为数,水主阴,阴代表刑杀。于是以此为依据加重严刑酷法的确实施。

秦始皇为维护国家统一和稳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秦始皇即位后,派蒙恬率兵出击匈奴,收复河南地,迫使其退往阴山以北,为防其进一步侵扰,还把战国时秦、赵、燕三国北边的长城连结起来,修筑西起临洮,东至辽东的万里长城。在征服百越地区后,设置桂林、象郡、南海等郡,始皇末年,秦郡数由统一之初的三十六郡增至四十余郡,其版图“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将原有六国贵族豪富迁至关中,巴蜀,以防止他们的分裂复辟活动。仅迁至咸阳者即达十二万户,又明令禁止民间收藏武器,销毁没收得来的武器,铸造十二个金人,陈列在宫殿之前。

秦始皇的过失:

(一)大规模的修建宫殿和陵墓

秦始皇还没有统一六国之前,就已经有不少宫殿,而在统一六国期间,更是大兴土木,每灭一国便要将该国的宫殿建筑在咸阳附近仿造一遍,整个关中地区,自渭河以北,雍门以东,直到泾河一带全部都是宫殿群。统一之后,开始在渭河南岸修建后世皆知的阿房宫(亦名朝宫,阿房为其前殿名),每年动用民工七十多万人。虽然有人辨称这些都是有罪之人,但七十万这个数量相比于当时全国总人口不过2000万来说,这个比例也是很惊人的,朝宫可以容纳十万人,在这里运送酒菜要用车和马才行,仅一个前殿的面积就达到了东西长693米,南北宽116米,台基高达11.65米,上面可以坐上万人。骊山墓从秦王登基起即开始修建,前后历时三十余年,每年用工七十万人修建。现在留存的墓从外围看周长2000米,高达55米。内部装修极其奢华,以铜铸顶,以水银为河流湖海,满布机关。最后,建造陵墓的工匠在陵墓造成之后全部被活埋。

(二)残酷的刑罚让人闻风丧胆

秦皇始的刑法也是很残酷的,秦国统一前夕,秦始皇的思想导师韩非在极力鼓吹“重罚少赏”,他说:“重罚少赏,上爱民,民死赏;多赏轻弄,上不爱民,民不死赏。”,他也曾警告说;“用赏过失者失民,用刑过者民不畏。”也就是说无论赏罚都要有个合理的限度,超出这个限度,赏罚就会失去它的作用。可惜的是,在韩非建构的君主极权理论中,这种合理的声音非常微弱,以至于完全被秦始皇忽略了。“重刑主义”到了秦始皇手中,它的道义基础,它的合理限度,完全被抛到九霄云外。秦始皇既不主张“以刑去刑”,也不主张“重刑厚赏”或“重刑少赏”,而是主张“专任刑罚”的“重刑不赏”。

而这种极端思想被秦始皇的政治设计师李斯表达得淋漓尽致,他说:“名主圣王之所以能久处尊位,长执重势,而独擅天下之利者,非有异道也,能独断而审督责,必深罚,故天下不敢犯也。”。在统一六国后,四海之内的臣民都已匍匐在他的脚下,诚惶诚恐地期盼着这位“兴义兵,诛残贼”的皇帝能够在战乱之余赐给他们福祉、和平和光明。可秦始皇却不这么想,他认为只有他一人有资格从黑暗中阔步走出,享受光明的沐浴,而那些芸芸众生为了给他营造一个一系万世的永恒帝国,则必须留在黑暗、恐怖、毁灭中。

出自这种专横的设想,他在统一战争刚刚结束,就立刻建立起“水德之始,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于是急法,久而不赦”的霸权主义。历史记载,秦始皇对“黑色”情有独钟,他认为黑色是一种吉祥的的颜色。因为他的生活始终在与黑暗和恐怖相伴,黑暗扼杀了他的童年,夺走了他的欢乐。所以他也要让的臣民生活在黑暗之中。以至于他要用如此名目繁多、阴森恐怖的刑罚,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制造一种他所需要的“黑色恐怖”气氛,才能使那些笼罩在“黑色恐怖”阴霾下的人们达到李斯所说的“群臣百姓救过不给,何变之敢图”的火候,从而使帝国的臣民成为任之驱使的人形畜生。

秦始皇更迷信“暴力万能论”,更相信在“刑罚主义”的大旗下,他的任何想法都能够实现。基于些,他竟然把在战场上用来对付敌人的办法拿来对付自己统治下的民众。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他有意制造恐怖气氛,他视民为草芥,他把法律当成是他可以随心所欲滥用的皮鞭和屠刀。为了满足他那永无止境、荒诞不经的丑恶私欲,法律在他手中不仅不是制止犯罪、保证社会安定的工具,相反却成了制造“犯罪”的工具,这在历史上实属罕见。帝国建立后,他接连颁布了“妄言法”、“焚书令”、“挟书令”、“诽谤法”等禁锢思想的苛法。另外又把已有的刑法作了加大惩罚力度的处理。如,秦统一前的《徭律》规定:“失期三日到五日,赀一点;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到了秦始皇手中居然改为“失期,法皆斩”。简直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

(三)焚书坑儒

秦始皇的最大过失在于“焚书坑儒”和寻求长生不老药。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大宴群臣,仆射周青臣乘机捧场称赞秦始皇:“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人人自安乐,元战争之患,传之间万世,自古不及陛下威德。”秦始皇听后喜形于色。博士齐人淳于越当即加以驳斥:“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历史上把这次廷争称为周、淳之争。

秦始皇将淳于越的建议交给群臣去议论。时任丞相的李斯蓄意扩大事态,把矛头直接指向了所有的“诸生”及私学。李斯针对淳于越的言论,称述“五帝不相变,三代不相袭”,自古因时代不同,治理方法也随之改变。如今天下已定,法令统一,儒生“不师今而学古”,指责当世,惑乱百姓,他们以“私学”诋毁“法教”,指责朝政法令“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甚至造谣诽谤。这种现象如不禁止,必将削弱皇帝的权威,臣下结成反对的派别。于是李斯建议道:“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秦始皇接受了丞相李斯的建议,下令禁私学,焚《诗》、《书》,实行文化专制的政策。于是在秦代首都咸阳纵起了焚书的烈火,接着这样的烈火在全国各郡或先或后被点燃了,而且在一个月内没有熄灭过。在这遍及全国的大火中,秦以前的中国古典文献,除自然科学(医药、种树)及神学(卜筮文献) 以外,几乎全都变成了黑炭。焚书事件发生后,对政府不信任与离心者越来越明显的表现出来。

公元前212年,有两个替秦始皇寻求长生不老仙药的方士侯生和卢生,由于明知仙药是根本没有的,他们无非是借此骗取富贵,时间长了骗局终归要暴露,按照秦朝所献秦始皇验方不灵就要被处死的规定,两位方士恐怕逃不脱一死。于是他们散布了秦始皇一系列专制独裁的过失,借口不能给这样的人求仙药而溜之大吉。秦始皇听到这个消息极为恼怒,因为他为求仙药给了这些方士巨万资财,不但没有人为他寻到仙药,而且还说他的坏话,又加上首都咸阳的儒生也有人散布妖言迷惑民众,于是秦始皇派人普遍严加审问,儒生们相互告发,牵连到四百六十多个儒生,这四百六十多个儒生全被抓去活埋。历史上把这一事件与焚书事件连起来统称为“焚书坑儒”事件。

秦始皇作为第一个封建国家的君主,也不可避免存在着诸多缺陷和遗憾。人无完人,虽然秦始皇有一些过错,但我们不能否认他的伟大功绩。

参考文献:《史记·秦始皇本纪》

            《少年读史记》之帝王之路,张嘉骅

          《秦始皇创造力统一天下》度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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