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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加班有以下规定:用人单位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要依法支付加班费,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又安排其补休的,不需要支付加班费;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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