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农村不让盖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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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不让建房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说该农村已经被政府规划,需要拆迁征收就无法盖房;或者在公路、河道旁边和通信线管等地方都不允许建房;还有就是现在的国家耕地面积减少,必须保护耕地资源,同时还要保护农村环境,节约土地使用。农村违规建房的较多,很多农民把房子转让之后又继续找宅基地盖房,甚至有人直接把农村房屋卖给了城镇居民,这样就使得农村房屋违法滥生。对此国家出台了农村建房的管理制度,针对违章建房的情况进行罚款,甚至是拆除。而且在路边和河道旁,以及农村的特殊用地也是不能建房子的,因为这些属于国家的保护区域,建房会占用多余的土地资源,所以在这些区分申请建房是不会批准的。总得来说,农村不让盖房子主要还是为了新农村的建设,避免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国家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的管理,盘活闲置的土地资源,把农村的经济发展起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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