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刑法中的脊杖是什么刑法?是谁发明的?
古时候刑法中的脊杖是施于背部的刑法,是梁武帝发明的。
自古以来,刑罚的存在在各个朝代都是不可或缺的。惩罚可以约束人的行为,大大减少恶的发生。现代服装中最常见的影视剧是“棒刑”,即用荆棘、大木板、棍棒等折磨犯人的臀部、背部、腿部等部位。在南北朝时期的梁武帝时期,人们规定用“生刺”切断节目来制作五线谱。唐代杖“长三尺五寸,大头二分,小头七分”。宋代杖的尺寸略大:“长三尺五寸,大端宽不超过二寸,粗小端直径不超过九分”,重量不超过十五两。
制定法律是一回事,但如何实际执行是另一回事。残忍的官员或暴徒使用的方法之一是篡改刑具,添加胶水,夹紧金属片,放大尺寸等。增加板的重量,并保留竹节和嵌入钉子以增强板的损坏。脊杖而不是用按在地上的方式击打,坐在工作人员旁边跪着。背部紧贴人体,“脊杖”的杀伤力可想而知。运气不好,位置不对,可以随便打断一个人的脊椎,就算没死也是截瘫;或者打腰,砸脾,或者断肋骨,刺穿内脏,一点也不夸张。
在人体中,臀部的肉最多,没有重要的器官。板子打到屁股上,肉就缓冲了。一般都是皮肉伤,不会伤到筋骨,死不了。但是脊杖就不一样了。板子打在背上,背上没有肉,差点打到骨头。只要脊杖,打手们稍微用力一击,狱友们就很容易重伤、残废甚至丧命。虽然是演戏,但是这个脊杖不是假打,是真打。最后皮开肉绽,鲜血淋漓,被扶回村里,几次晕倒。看到黄盖被脊杖,曹操相信他会叛变。以上就是对古时候刑法中的脊杖是什么刑法,是谁发明的这个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