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县能跨乡镇办身份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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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可以,如居民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到户籍辖区范围内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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